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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朋友阿哲的一通電話打來,跟我說要不要接家教的工作。
  當下的我以為他在開玩笑,而且說真的這很好笑,只要想起我當家教的樣子,相信認識我的朋友都知道那是怎樣的情形。
  從來都是我受教居多,這是我ㄧ直以為的,如果角色互換的話...
  雖然說,人人皆我師,吾可為人師,只要有心的,都可以教導別人,畢竟這是個互相學習的時代。
  我呢?我能教什麼?

 
學生年級: 國中三年級
  就讀學校: 國中
  學生性別: 男女皆有
  上課人數: 3人
  目前學習狀況: 小六及國三及高一
上課內容  
  上課科目: 伴讀 ;
  上課目的: 課業輔導
  上課地點: 〔 雲林縣XXXXXXXXXXXXX〕 (家裡)
  上課方式: 面對面上課
  上課時間: 每週上課5次,每次上課2小時,可上課時段為:週一、週二、週三、週四、週五19點至21點 ,週六9點至17點 。
  希望開始日期: 立即上課 , 長期需求
  薪資待遇: 每小時$ 250 - $350 元

 當我看完這表時,我當下反應是,幹!這不錯耶!
 就像阿哲說的,這工作可以搞,而且在我家附近而已。說真的,當下我真的很心動,可後來想想我可以嗎?
  我粗略算了一下,如果一天500,週六加倍領2800的話,這樣一月就有2萬初,在看看工作內容"陪讀",依照字面意思解釋的話,就是陪那些小鬼頭
看看書而已麻~
  那如果小鬼頭問我功課呢?
  在回頭想想,這要1挑三耶!!!
  同時面對高一、國三、小六,國中以下就算了~那高一呢...
  某日高一生問我,這英文怎念時?
  我:(靠北...) ............
  到時候就不是幾句髒話可以帶過去了!
  說真的,我覺得我沒什麼好教的,若說有的話,也只有國文方面的比常人更會唬,比同學更會扯罷了。
  這一唬一扯間,還要有藝術感,於是我國小至今領了數不完的文學獎狀!
  那不是重點,重點是我只有國文是強項。
  至於剩下的麻...有啦!我可以教他們怎麼打格鬥天王,怎麼玩遊戲,怎麼把妹妹,什麼叫做學以致用!
  雖然我ㄧ直倡導課本外的事物才是當下,可這當下我如果不會課本內的,我想我應該沒有當下了...

  某日雇主問我,你會什麼?
  我喔!你會的,我應該會;我會的,你就不會。
  雇主說,例如呢?
  例如教你小孩如何打格鬥天王把魔王接到死...

  之後我就被辭職了...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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