收到她的信後,至今過了快七天,都已經八月十七了。那次之後就沒有在看到她上線。
先前寄了封信給她,不過也都沒有下文。
「你信內容打什麼?」大砲問。
「就,不用客氣,有空在出來喝咖啡之類的。」
「一定是對方看到你後,被嚇到了。」
「可她寫信說,一定會在出來的阿。」
「相信我,她少打了一個字,是一定不會在出來。」
「靠,那我的傘怎麼辦?」
「就當被幹走吧。」
「……」
「媽的,都是你帶賽。」我說。
大砲說,這個叫做等價交換,當你得到回報之時,就必須犧牲掉什麼。
我的回報是跟正妹喝咖啡,但代價是犧牲掉一把傘。
「不錯了啦,有人撐斷一堆傘,都未必遇的到正妹了。」他說。
我很想反駁大砲的歪理,但事實她就是沒有出現,難道真的像大砲說的,她的回信真的是少打一個字,還是說只是表面客套我而已。
現在的妳,在哪裡呢?
為什麼沒有上線了呢?
「也才見過一次面而已,沒必要想成這樣吧。」大砲說。
對阿,也才見過一次面而已,我幹麻要這樣。
大炮的話把我回了現實,因為說到底,我跟她什麼都不是,說朋友似乎太為過,也才看過一次而已。我只知道她叫若亭,網路叫公主,其他的就不知道了。
「說不定她是來仙人跳的。」大砲說。
「媽的,你會不會想太多了,我是被跳到什麼了。」
「你的傘。」
「……」
「她一定是計算好的,算好那天會下雨,算好那天你會帶傘,算好那天你會把傘借給她。」
「你真的是想太多了。」
「欸,外頭下雨了耶,等會我怎麼回家?」人在我家喇賽的大炮說。
「媽的,你是不會跑回家喔。」
「怎麼沒有人拿傘給我阿。」
「沒傘了,在她那裡。」
「當初你就是沒讓我知道傘的事情,所以才會被幹走啦。」
「……」
「當時要是我喔,絕對會跟她一起撐回家,然後我在……」
「你這個禽獸﹗」
「靠北阿,我是說,然後我在撐傘回家啦。」
外頭下著大雨,讓我想起那天的情形,只是一樣的雨,人卻不一樣,地點也不一樣了。
因為我在家裡,而旁邊的是大砲。
「阿,我想到了。」 他突然大叫。
「幹,你是被鬼打到喔。」
「不是鬼,是公主啦。」
「公主?」
「你想見她嗎?」
「是有一點啦。」我故作羞澀的說道。
「想要就說啦,我又不是不了解你。」
「你想怎樣?」
「不是我想怎樣,是你想怎樣。」
「﹖」
根據大砲的推測,當時相約的咖啡館既然是公主提議的,就表示她對這間應該很熟。因為以一個女生要約陌生人見面來說,當然會選擇比較熟悉,或比較近的。
「所以?」
「所以她可能來過這家咖啡館,不然就是常來這家咖啡館。」
那次之後,我就沒去過咖啡館。因為我不喜歡喝咖啡。但我沒想過說,她可能會在咖啡館。
「拿鐵吧,我只喝這個。」我想起了當時她說的話。
對阿,她很喜歡喝咖啡,怎麼我沒想到呢。
「你在想什麼?」我說。
「那你又在想什麼?」大砲問。
「去咖啡館睹她﹗」我們異口同聲的說。
*咖啡館會知道的,我在想什麼*