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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   為什麼峰哥會出現在這裡,這是我當下腦子裡的疑惑。
     又為什麼他會是我朋友,在他當著其他人面前叫我名字時,這又是我腦中跑出的疑惑。
    他就像個變態一樣朝著台上的女主唱不斷吹口哨,台上的女主越唱越起勁,他的動作也越來越誇張,甚至不只是他,其他客人的舉動也和他不遑多讓,那簡直就像是……


    「像不像小型演唱會阿,很屌吧!」阿傑在我旁邊說道。
    「他們幾個是?」
    「就像你看到的,他們是這裡是固定班底,每週會有固定的表演時間,大部分都是你之前看到的那幾個,我們之所以無心在社團上,是因為我們把所有心力和時間都投在這裡。」
    「那個主唱呢?」
    「她是我們找來的主唱,人長的漂亮又會唱歌,而且還有粉絲喔。」
    「你說的粉絲該不會指……」我指著台下情緒激動的峰哥說道。
    「就之前只來一天就閃人的你那個朋友,看的出來他很熱情喔。」
    「主唱那麼可愛,當然熱情。」
     台上的女主唱正唱著張惠妹的「三天三夜」,高亢明亮的聲音劃破了整個舞台,台下的客人也越來越振奮,峰哥那傢伙就更不用說了,簡直就像入魔一樣。
     稍微觀察一下女主唱的穿著,一席黑色的緊身上衣加上若隱若現的粉紅色小可愛,不時挑逗著台下觀眾的神經,短到不能在短的牛仔短褲,配上黑色的馬靴,也難怪台下的人會為她傾倒。
     就這樣隨著「三天三夜」安可了好幾次之後,台下的觀眾才願意放過她,而這時峰哥也走了過來。


     「想不到你也來了。」明明是我的疑惑,想不到卻變成他丟給我的問題。
     「你不是說吉他社的傢伙都很無聊。」
     「之前是很無聊阿,可是我不知道他們居然還有隱藏人物。」
     「誰叫你沒有打到最後,難怪你快打旋風從沒贏過我。」
      我就這樣跟他一直嘴砲,之後沒多久台上的人也下來,因為他們雖然是表演者,但卻不是主場,在這舞台上,似乎是用輪流的,在他們之後,又來了一團,只不過人潮比起剛剛明顯黯淡的許多,原因很簡單, 因為主唱是個男的。
      而且重點是,這個主唱長的就跟路旁隨處可見的流浪漢一樣,跟他比起來,流浪漢社長的頹廢,可能還比他好看。


     「現在可以告訴我了吧。」我差點就忘了來這裡的用意。
     「你現在看到的這些,是我們的樂團。」
     「恩恩,這我知道,你剛剛有說了。」
     「除了那個女主唱之外,剩餘都是我們學校,也就是白天社團你看到的那些。」
     「喔喔~」我刻意拉高了語氣,因為我對社員沒什麼興趣,今晚唯一讓我回票價的,只有那個女主唱。
     「再來就是我們樂團的名字。」
     「?」
     「叫做砍馬團。」
     「……」
     「馬是跟你們有仇嗎?」
     「不,你誤會了,這是我們的英文名稱。」
     「come on」
     「……」突然間我不知道該說什麼才好。


      聽他們說砍馬團成立的最主要活動就是表演,而這個露天咖啡就是他們的舞台,據說是因為阿傑的老爸當初也有入股投資這家店,所以算起來也是他們家的一部份,而他說的打工,其實理由很簡單,只是想找一個會唱歌的人。
      後來我才知道,他們之所以在另外找主唱的原因,是因為現任的要專心準備考試,因為家庭原因,她只能休學,所以才會到這主唱當成工作。
      這個女主唱有個很好聽的名字,叫做小沁,全名叫做吳思沁,一個人的名字當中就有兩個心,代表這女生的心事一定很多,這是峰哥在聽到她名字之後,私底下跟我說的,我不知道他到底是從哪掰來這些歪理,我只知道,小沁的心事,真的很多,一直到最後,我才發覺到,原來名字存有兩個心的人,真的是不好了解。
      而你一旦想了解,就會莫名的跌入對她的思念。


      是否因為名字存有兩個心的緣故才這樣,我並不知道,我唯一清楚的,我對她的感覺,並不是只有想念而已。
      我跟她的認識在於阿傑,她跟我的認識在於一場音樂,他們有意將我培養成他們團裡的主唱,而首先要做的,就是必須培養感情,也就是她對我的了解。
      峰哥很喜歡這個小沁,但並不表示她不愛小郁,這又不能說是他見異思遷,因為他很清楚這兩者間的差別,前者是崇拜的感覺,後者則是愛情的成分,對於他的排解,我真的是很佩服,因為一個人要看清自己的感情,並不是件容易的事情,尤其是對我而言,有些事情,即使你遇到了,你未必知道,更有很多事情,即使你知道了,你也未必能選擇。


      峰哥很喜歡小郁,更愛小郁,但是小郁不喜歡他,更不愛他,即使他自己知道這點,但他還是依然故我的,就好像明知道拿石頭砸自己的腳會很痛,而且還會流血,但他卻選擇了受傷,也毫不後悔。  
      小沁的家庭從小就出了問題,她的母親在她十八歲那年就死了,聽說是被父親氣死的,父親則是因為失業關係,長期喝酒澆愁,因為這樣經常會對她施暴,後來因為如此而離開家裡。這一走就是兩年,現在都已經二十歲了,當其他跟她一樣的女孩在快快樂樂,高高興興的念大學時,她卻要背起現實的重擔,沒有人願意想這樣做,包含她自己,但她卻沒辦法,因為她沒有選擇的餘地。


      聽到她的事情之後,我才發現到,原來我是幸運的,即使我的家庭不算富裕,至少可以和樂融融,而且雙親依舊健在的,對於她而言,我想,我真的是幸運很多。
      我不知道她為什麼要跟我說她的事情,一直到我跟她認識第二天之後,她找我去喝酒,而且這一喝,就是到天亮,當然她不是真的喝到天亮,而是我跟她就這樣孤男寡女的相處到天亮。


     「為什麼妳會想找我喝酒?」在她約我出來時,我心裡的疑惑。
     「你覺得這很重要嗎?」
     「呃,也不是這樣說吧,只是我們才認識兩天而已,不是嗎?」
     「比起認識一個十八年,卻活活氣死我母親的人,認識兩天對我而言,又算什麼。」
     「……」
     「其實你可以不用來的。」
     「讓女生一個人在外面喝酒不太好吧。」
     「怎樣不好。」
     「比如說……」
     「比如說什麼?」我腦中突然閃過很多不該想的畫面,但是我不能說出來,因為一但洩密,事情會很大條。
     「反正不好就是了。」


      她手中的啤酒從沒停過,杯子始終一杯接著一杯的,一直到後來乾脆整罐拿起來喝,對於眼前的景象,我不知道該說什麼,但是我又不好陪她喝,因為我酒量不是很好,之後我就這樣看著,聽她說起以前的事情,我想所謂的酒後吐真言就是這樣吧。
      就在她喝完足足一打啤酒時,終於倒了,而且不只是她的人,還有我的錢,她只跟我說忘了帶錢,之後就這樣昏睡過去,然後留下我在原地。看著她的帳單,十二罐的台啤,外加幾杯調酒,即使我不懂英文,我一樣能看懂威士忌的字母怎麼拼,一杯就要三百元,而且她還連喝了三杯。
      這時候的我可以做兩件事情,第一是裝作不認識,只要付完我的錢就好,然後瀟灑離去,說真的,我跟她之間畢竟也才認識兩天而已,我沒必要為了一個不熟的人,幫她出酒錢;第二是好人做到底,打電話給她朋友,請她朋友帶她回家,當然酒錢還是得她自己付,就在我決定這樣做時,我才發覺到一件事情。
     她身上的手機居然沒電了。
     更要命的是,我的手機也沒電了。


     其實我可以選擇第一條路的,但到後來我卻又自己殺出第三條,我自己拿著她的帳單到櫃臺付帳,我的小朋友就這樣瞬間消失了一張,我沒有多餘心力去哀悼死去的一千塊大鈔,我只能去想,現在的我,該怎麼辦。
     我不知道她居然醉到這種程度,連站都站不起來,之後我又無法兼顧太多,然後在我出來之後,好死不死的,我又遇到一個人,在我又遇到他之後,我才真正了解到,原來有很多事情,真的是注定的,而那注定更是怎樣切,也切不斷的。
    「為什麼你會在這裡。」我說。
    「會來PUB的,除了喝酒還能幹嘛。」
    「那你為什麼要喝酒?」
    「因為我找不到,可以讓我徹底死心的理由。」


    那不是我第一次看峰哥喝酒,卻是頭次看到他這麼寂寞。

    就像我看到小沁一樣。
 

  *我找不到喝酒的理由,只能選擇寂寞。*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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