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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   很難得的週末假日,對於現在的我來說,只要一上班就會想下班,只要一工作就會想放假,原因很簡單,因為我不喜歡現在的工作。

      現在的感覺就像以前上課時一樣,我最討厭的就是國文,每次上到文言文時就會讓我很想罵髒話,當然我沒有罵出來,因為我要保持形象,對,形象很重要。在我當時的思考看來,文言文的對話是個很白痴的舉動,不過真正白痴的並不是舉動,而是發明文言文的這個人。


      舉個例來說,古人很喜歡把自己稱呼叫「吾」,稱對方叫做「汝」,而在說完話之後,還要在加個「也」,「乎」,可問題又來了,沒人知道這個「也、乎」是代表什麼,很簡單, 因為這根本就不是問題,也沒有答案,用文學的話來形容,說好聽點是語助詞,也就是無義,難聽點叫做多此一舉,或者是畫蛇添足,雖然說蛇加了腳感覺會比較屌,不過文言文後面加個「也和乎」,在我看來卻很鳥,都說是無義了,為什麼還要加上去?我想應該如果不是要充字數,就是太閒,不過語助詞這個我倒是滿認同的,就像很多人說話時也會習慣加個語助詞。


     「靠,你幹麻?」

     「靠,你幹麻靠我!」

     「靠,是不能靠妳喔。」

     「靠,我不喜歡別人靠我。」我跟我朋友就是這是這樣,只不過我習慣放在句首,不喜歡放在句尾。


      大學時我經常跟朋友在電話裡靠來靠去,結果靠到最後還是沒說到重點,當然這只能在熟人面前,因為我要保持形象,對,形象很重要。

      人要擇其所愛很困難,卻也很簡單,因為有太多的現實要面對了,要愛其所擇就更不用說了,只不過很多事情並不是我能決定,也不是我想決定的。我不喜歡國文課,但我還是選擇了它,因為它是主力科目,我可以因為一時不爽而不削去學,但這樣的一時,可能會換來期末成績的數字讓我更加不爽,所以我還是妥協了;現在的工作也是,就像小芸說的,我隨時都能走,只是我要不要而已,但問題是,我能不能?


      不用說了,答案是不能,因為我還要顧三餐,我還要生活。

      「凡是扯到現實層面的,不論有再大的骨氣或理想都是沒用的。」小芸說。

      人總會遇到不得不,而非能不能的時候,我不得不去妥協,我不能去選擇,所以我還是留下來了。


      我有兩天的假期可以決定我要做什麼,有四十八個小時可以讓我利用,自從大學畢業後,假期對我來說,已經是種奢侈了。大學時候是每天都像放假,上班時後是每天都想放假,到現在我還是很難接受,才過幾年而已,這轉變會如此的大。

      看著自己身上穿的黑白相間套裝,現在的我變成了大家口中的OL,只是這OL並不好當,我也不是很想當。

      一直到我邁入社會後,我才真正體會到當學生的好,那就像是層次漸進的,從我國小、國中、高中、到大學,之後畢業,到現在工作,每到一個階段就會有不同的感覺,只是這感覺我卻永遠都學不會,我始終活在過去的懊悔中,如果不是當初的決定,我想我現在就不會在這裡了。


     「那妳呢?妳可以做什麼。」然後又一個聲音在問自己。

     「什麼都好,至少不要像現在一樣。」我又回了一個答案。

     「妳不就是為了錢才留下來的嗎?」於是我又被否定了。

     「就在多待一下吧,總有一天我絕對會離開的。」我只能這麼的跟自己說而已。

      說這句話時,是我在這上班不久的事情,而那已經是三年前了。  

      原來,我已經待了三年了。

      這三年的時間,真的過的好快阿。


      如果有人問我,三年的時間有多長,我想我應該會反問,三年的時間有多短,短到就這樣過去了,要說是光陰似箭,那我想,這個光陰應該是火箭。三年的時間,三十六個月,一千零九十五天,這時間長到讓我忘了原來我是杜詩語,卻也短到讓我沒時間去尋找原來的杜詩語。

      我用三年的時間去唸完國中,這期間念了什麼卻一點都記不起來,我又用了三年的時間去讀了高中,這當中經歷了什麼,我還是一點都記不起來,一直在我大學畢業之後的三年時間,我進了這家公司,認識了小芸,遇到他媽的經理,還有該死的主管,以及該下地獄的那個「他」。即使已經超過半年過去了,每當想起時,心還是會很痛,就好像昨天才發生的一樣。

      只是那個昨天已經很久了,久到變成了過去,無法抹滅的回憶。


     「我ㄧ直不懂,為什麼妳始終都不交男朋友?」小芸好幾次總是會這麼問。

     「因為她要等我阿。」說句話的是經理,因為只有他才會說這種不知羞恥的話。

     「緣分還沒到吧。」我聳肩無奈的說道。

     「緣分阿……」說這句話的人是我,結果換我陷入了沉默。

      如果真有緣分的話,那我想我跟前男友是否就叫有緣無分呢?那吉他男孩跟他的前女友是否也一樣有緣無分?

     「總會遇到的,相信我吧。」小芸說。

     「遇到什麼?」

     「對的人阿。」


      對我來說,什麼才是對的人呢?

      對你來說,誰又是對的人呢?


      每當我陷入沉思時,我就會想起一個影子,一個背著吉他,頭髮蓬亂的男孩。

      週末的誠品書局比平常要來的熱鬧,我如往常的習慣下午騎著我的紅色小CUXI到這裡,只不過我會直接把車子停在店外,之後就這樣待到晚上。

      熟練的推開大門,我會先習慣在門口站一會,我不知道為什麼為什麼要這樣做,但我卻想要這樣,也許該說,我在蘊釀著什麼一樣,就像他彈吉他前總是習慣閉上眼睛沉思。我刻意放慢了腳步,一方面是不想打破店內的安靜,另方面則是想好好的走一會,對我來說這是個很奢侈的舉動,尤其在忙碌的工作之餘,這種簡單的行為對我來說,就像是享受一樣,我可以不急不徐的漫步,就好像我不受時間限制一樣。


      我來到了當初跟他相遇的書架,熟悉的鵝黃色書皮又再度印入眼簾, 市川拓司的「現在,很想見妳。」沉穩的躺在上面,只是他卻不在這裡。

      要從人群中去找出一個人是很困難的事情,但要找到他卻很簡單,因為他總是背著一把突兀的吉他,和蓬亂的頭髮,給人一種很學生的感覺,因為只有學生才能這樣無拘束的隨性穿扮,然而現在書局,我看到了好幾個背吉他的男孩,卻沒有一個是我想的他。

      我又試著在書局繞了一次,結果卻讓人失望,因為他不在了。

      人的習慣要養成,不需要多久時間,或多少過程,只要有心就夠了。


      我的習慣在誠品,誠品的習慣因為你,即使你不在了,這習慣卻還在。

 

    *習慣了這一切,卻不習慣你沒在身邊。*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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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大灰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4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