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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一年前夏天,我遇到了一個女孩,後來這女孩成了我寫作的其中一個動力,對當時的我來說那是我唯一可以靠近她的方法,對於前段班的她,還有後段班的我。如果沒有因為寫作而上台獲獎,我想我始終都碰不到她,在後來寫的小說「回憶好嗎?」一開始說的就是她故事,在那個十一年前剛踏入國中的我,其實根本不知道戀愛的感覺,只是一個單純的衝動,想做一點能讓她看到我的舉動而已。

後來我將此歸類,在寫作生涯至今,她扮演了其中很重要的角色,大概是二分之一的份量,而另外的二分之一則來自母親。

這是2歲  

對我來說母親一直是我的驕傲,有太多時候我都想著,如果不是她的影響,或許沒有今日的我,不論是寫作或者運動生涯。

認識我的都知道我寫作時間幾乎和運動一樣長,大約是前幾年的事情,而至今我運動員當了七年,寫作時間則累積了超過十年。七年的運動員生涯是很快樂的一段日子,以目前二十三歲來說,七年時間佔走超過三分之一的人生,從我開始當運動員那天開始,我就覺得我不是為了自己而跑,而是為了母親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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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於行動不便的母親來說,更加深我想跑的衝動,然後好多時間過去了,每次跑時我都想著我是為了她而跑,即使在我無數比賽當中她只來看我一場,而那場也是我最後一場,但卻讓我打從心裡無限感動。

二零零九年我寫了一篇叫做「背影」的故事,內容敘述母親辛苦奮鬥的人生史,那篇讓我拿下民雄文學獎的大專優選,我始終記得當我站上頒獎台上陪同父親一塊領獎時,我心中是無比驕傲的,對於能藉由自己之手來闡述母親的故事,並且獲獎,那是種無比的驕傲,至今三年多過去了,那獎項獲得的小匾額掛在客廳,每當看到時依然會想起當時的感動。

我總覺得我不是個認真的孩子,至少我是這樣認為,求學以來這些日子也都做著自己喜歡的事情,運動也好,寫作也好,而背後無聲卻大力支持我的母親,成了我強大且可靠的後盾。從早期為了可以站上台讓自己喜歡的女孩看到,後期逐漸變成為了自己而寫,至今則變成想給這世界留下點什麼而寫,對此我依然覺得,我真的是幸運,且幸福的。

二零一一年自己寫的故事在大陸以及大學拍成影片,第一個分享的總是母親,我可以很驕傲的說,「這是身為你兒子擁有的能耐,因為妳而有的能耐」,那種感覺很爽,爽度也很大。至今我所慶幸的是,我依然可以保有現在寫作的初衷及喜悅,每寫完一篇文章時都有一種豁然的感覺,對我來說那是種超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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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得當運動選手時,超越自我是很困難卻也很是很爽的事情,當今天的你比昨天更快時,那你就超越了,而今同理的,當今天的我寫出比昨天更多字數,或者寫出比昨天更滿意的文字時,我覺得那就是種超越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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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零一一年在大陸拍的短片,取自同名小說分點)

 

到現在我離開運動員的生活也快兩年了,沒有比賽競爭的日子,換來的是更多時間去體驗「緩慢」,跟以前練習不同的是,現在的我可以毫無壓力顧忌的慢跑,而脫離學校的日子,換來的是白天工作,晚上寫作,假日則換上熟悉的愛迪達跑鞋,用非常慢的速度繞著住家附近跑步,一種非常安穩且愜意的日子,再者用些時間上網看看今天發生了些什麼,朋友們說了些什麼,之前一個國小同學跟我說,沒想到現在的我們會是這樣,雖然我不知道他所以為的是怎樣,但在我認為所謂的人生就像是塊純白的畫布,而經歷就像顏料,賦予哪種色彩,全憑自己決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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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零一一年在大學拍的短片,取自同名小說二分之一)

而最後這篇文章要說的,我只是許下一個很簡單的願望,我希望若干年後的我都能像現在一樣,依然喜歡寫作,從早期的紙本,到現在的網路,不論是哪種方式,都是一種態度,正如我那喜歡拍照的朋友一樣,我們每天都用不同的態度在活著,唯一共同點是,這態度下的生活凸顯著一點,那就是存在。

我打從心中企盼,若干年後的我依然會打篇像這樣的文章,依然會像現在驕傲著,套句我很喜歡的,「人生至此,夫復何求?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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