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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 其實我ㄧ點都高興不起來,因為想到國小六年的時間,我換來的只有一張畢業證書,那感覺就不是很好,從小一小二的懵懵懂懂,到小三小四的逐漸轉型,再來是小五小六的人間煉獄,然後我就畢業了。

        我得到了什麼?除了一張畢業證書和那加起來比我身高還高的畫畫獎狀之外,沒有了,真的沒有了。

        然後,我就畢業了,拿著我的畢業證書,到一個叫做國中的地方。

        那六年的生活,兩千多天的日子,老實說我並沒有什麼印象,對我來說,所有的一切都在國中開始,直到我遇見她之後。

        學校對於我而言,都是同樣的一個地方,不管是國小或國中,那都是沒有差別的,除了一個念三年,一個待六年之外,還有,國中犯錯會記過,國小搗蛋只會被老師罵的狗血淋頭,最重要的是,國中是個擁有她存在的地方。

        距離我家不到十分鐘路程的國中,騎車變成了我唯一選擇,我很喜歡刻意繞遠路,或者選擇多騎幾圈,對我來說,那是種很特別的習慣。之所以用習慣來形容,是因為我每天都會做這種事,就像英文老師一樣,她每天強迫我們背單字也是種習慣,只是這習慣我卻一點都感覺不到自然。

        我永遠都記得,國一那年的英文考試,我的考卷上畫了一大堆紅圈,右上角寫著很大的一個字,叫做九,當我拿到考卷時的心情,老實說並沒有多大起伏,唯一有明顯變化的,應該是老師,在我看到她的手指頭因為用力過猛而擠出血絲來時。

       學校很喜歡很喜歡用數字來決定很多事情,不管在什麼地方都能看出來。只是奇怪的是,班級的數字是越小越好,而考試成績卻是越小越爛,自從我英文考九分之後,我對數字就很敏感,還有我的班級。

        那一屆的班級分了七班,從前面數過來最後一個是七,從後面數過來第一個也是七,而我就在那個叫做七班的地方,生活了三年。

       我已經忘了是什麼時候知道她的存在,但我卻很清楚,對我來說,她才是支持著我上學最重要的存在。

       她是三班,也就是所謂的好班,只因為學校刻意安排的結果,前三班都是好班,而後的就是壞班,也就是放牛班。

       我無法去承認,因為我覺得我並不算太壞,至少我這三年來從沒被記過一次過,連警告都沒有,但我又無法去否認,只因為我班上流行著一項傳統,也就是挑戰公權力。

        用傳統來形容並不為過,因為在我們什麼都還不知道,那個血氣方剛的年代裡,最喜歡做的,就是有樣學樣,當我們因為犯錯而被罰站時,我們非但不會感到一絲愧疚,甚至覺得這很屌,據我試驗的結果,這樣做並沒有屌到哪去,因為腳很酸。

       在那三年來,真正讓我覺得屌的,應該是她。

       一個叫做林亞馨的女孩。

       我從來都不知道,光是一個人的存在,就可以和屌畫上等號,由此可知,她是個多麼屌的女孩。舉凡任何學校有關的文學比賽,每次頒獎時,總會有她的名字出現,就好像比NBA時,只要喬丹一出現,那麼這場比賽就等於是他贏了。

        為了更靠近她一點,我加入了學校田徑隊,只因為某次體育課時,當我看到她看著校隊在練習時的那種表情。她正看著,我看不到的地方,而我卻從她身上看到了光芒,隔天我便乖乖向田徑隊報到了。

       那年我剛好要升國二,一個令人充滿回憶的開始,但我卻忘了該怎樣去結束。

       對於一個從來不曾運動的我來說,那樣是找死的行為,但我覺得我很有義氣,因為在死之前,我不忘把我朋友拖下水。

       對此,他從來沒有說什麼,只是我想,他應該打從心裡幹的要死,即使如此,他卻從來不曾喊累過。

       他叫「小黑」, 從我認識他並拖他下水以來,他就這麼被叫了,國中兩年多的學校生活,我們唯一的興趣,就是用腳壓馬路,只是我多了一個理由,就是她。

        不管何時何地,我們始終都要保持著帥帥的,即使我經常被操到像狗一樣攤在地上,我還是要裝的很輕鬆,因為我知道,她始終看著。

        如果有人問我,為了什麼而加入田徑隊,以前的我會跟你說,爽,即使我的腳常常跑到站不起來。因為很多事情,是不需要理由的,只要覺得值得,並且不後悔,這樣就夠了。

        對,為了她,就算累癱在地上,但想到哪天也許她會看到,這樣就夠了。

        即使到現在,我還是記得很清楚,國中運動會時的情形,所謂的養兵千日,用在一時,為的就是這樣。

       「你要怎麼跑?」每次比賽前小黑總是很喜歡這樣問。

       「能讓她看到我的那種跑。」我說。

       「可你還是沒告訴我,你要怎樣跑。」

       「讓她可以看我更清楚一點的那樣跑。」

       「……」

        當時比的是八百公尺,以一圈三百公尺的賽道換算,差不多要跑兩圈半。記得那次我跟他班上的一個男生比,不知道為什麼,看到他就會讓我覺得很火大,雖然他總是戴著眼鏡,看起來就是乖乖牌好學生的模樣,但就是我這幼稚的心態,讓我很覺得很看不順眼。

        他總是可以跟她有說有笑的,即使我很明白他們之間沒有什麼,但我還是會很不爽,在我得知他是我對手時,我的心中居然湧現的一股快感,正確來說是衝動。

        因為這該死的衝動,讓我第一次從她眼中,看到了很深的失落。

        罪魁禍首是我,始作俑者是他,只因為我在八百公尺比賽時,故意放他水,因為我想刻意來個戲劇性的發展,在我落後之時,我又迎頭趕上,給他來記當頭棒喝,那感覺已經不是爽字可以形容的了。      

        很明顯的,我的計畫成功了,因為她看到了我。

        但我要承認,我的計畫也失敗了,因為我卻再也看不到她。

 

 

*很多事情不用理由,只要一個妳就足夠。*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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