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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 我不輕易碰愛情,但是我寫愛情,因為想打造我所謂的愛情。

        但我卻逃不了愛情,不是不能逃,而是不想逃。

        這事情向來沒有一個準則,所以我根本不曉得為什麼會這麼愛她。

        對!我知道我很愛她。

        愛到不曉得為什麼會這麼愛她。

        我和她很少說話,很少碰面,手機也不常打,對於她來說,甚至沒有一次打給我。我能算出來她打給我的次數,因為一次都沒有,我卻算不清我打給她有幾次。

        我和她什麼都不算,最基礎的只能是朋友。她知道我,我知道她那種。
所以現在,只能用「我和她」,不能說是「我們」。

        我並不曉得這樣做對不對,或許該說,並沒有所謂的對或錯。
        我會去在意她所有一切,但我卻未必是她的一切。我有很多話想跟她說,電話拿起的那頭,我卻突然沉默。
        她知道我愛她,但卻不知道我有多愛她。這樣的曖昧,總是讓人進退兩難,就像是走鋼索一樣,只是這高度下的,是萬丈深淵。一個不注意,我就失去了一切。

        這樣的關係,我並不知道要怎麼定義,這該死的曖昧不明。

        感覺像是一部老掉牙的陳腔戲碼,卻現實的發生在週遭,看似很艱困,卻很簡單,只是我愛她,對方未必愛我而已。

        只是,這戲,似乎還沒落幕。

        我不知道是怎樣開始,也不曉得要如何結束。
 
        誰能告訴我?

        誰可以告訴我?
        
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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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大灰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