喜歡和習慣是完全不同的兩回事。
        我ㄧ直是這樣認為的,雖然我常弄不清楚。
        是先有習慣,還是先有喜歡,這問題我說不出個所以然,就像是先有雞還是先有蛋一樣。
        我還是想強調,這是完全不同的兩回事。
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  每天會去做的,我稱之為習慣,一天花了幾個小時待在圖書館吹冷氣,花了幾個小時在金石堂看免費的書,用了多少心思去偷看女店員,因為是每天做的,所以是習慣。

        可我喜歡嗎?對,我很喜歡,這是我的習慣。

        想要去做的,我覺得是喜歡,一種發自內心想做的,想要的、渴求的,迫不及待的,沒有任何理由可解釋的,因為喜歡,所以喜歡。
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這是習慣嗎?對,因為已經習慣,所以我喜歡。

        關於喜歡,我無法多做解釋,說到習慣,我更不曉得從何解釋。

        我記得國中時的英文老師很白爛,因為她和家政老師是同掛的。之所以說是同掛,是因為這兩個傢伙都是同一人。
         她可以不上家政課,只為了補足我們的英文,她可以多上一點英文,也不願教我們家政。
        我不是喜歡家政,而是我很討厭英文,而讓我更討厭的,是她白爛的嘴臉。對,這是我國中的痛,而這痛持續了三年。共計六個學期,每個學期有20週。扣掉考試,至少還有15週以上。

        那不是幾句髒話就能帶過的,這並不是因為她的白爛而已,一週有4堂課,英文家政各2堂,正確來說是有四堂英文,很隨小的我,隨小的坐在最前面,所以注定了要很隨小的忍受她的白爛,這樣一週4堂,風雨無阻的習慣,因為已經持續了好幾個學期,雖然很不想承認,不過這也是習慣。

        可重點是,我很不喜歡。
        關於她的白爛,我可能說上三天三夜都說不完,如果要出版成書,至少也要出三本以上,然後分個上,中,下冊。

        關於喜歡,我無法多做解釋,當我喜歡上妳時,這世界就變了。
        做什麼事之前都會先想到妳,睡覺前想妳一遍,出門時想妳一遍。我想這不是用數字就可以衡量的單位,如果一天24小時,我至少會想妳24次。
       用小時乘以分鐘,那就是1440次,用分鐘乘以秒數,就是86400次。

       所以說,我很想妳,無時無刻,每分每秒的想著。

       這是喜歡,可也是習慣。因為讓這喜歡充斥我生活,所以是習慣。

       我還是想說,這是完全的兩回事。
    
       因為我能分別出白爛的英文老師,還有區別我喜歡的她,所以我還是很理性的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喜歡上妳,不全然只是習慣,只是我空出了一些心去承擔,因而愛上想妳的習慣。


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由不得人的,未必是喜歡。一個每天在路邊拾荒的老婦人,這不是喜歡,更不是習慣。
   沒有誰願意這樣做,但卻由不得人。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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