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明天就是我農曆二十四歲生日了,每年生日我總是會有許不完的願望,但其實說穿了,不切實際的願望,我指的是中樂透頭獎這類的,我通常都不會去許,而今我想的居然是有個人好好陪我生活這樣。

去年生日我許了一個很偉大的願望,我朋友說的,內容是希望我愛的人和愛我的人都能幸福,嗯,這很難嗎?我覺得幸福本質對每個人都不一定,也不一樣。

只是愛情不難,卻不太簡單啊。

這些年的生日都是一個人過,而生日前夕或生日之前曾遇過幾個人,嗯,我用"曾"這字眼就代表已經是過去式了。

我不是一個好情人,好男友,如果要我給自己打分數的話,老實說應該會很難看,有句話叫老王賣瓜自賣自誇,可前提是這瓜必須夠好才能誇,嗯,所以我是不及格的。

過去和我在一起的人不多,唯一共同點是她們都是因為喜歡我的創作,然後那當下我就知道了,她們喜歡的似乎不是我,而是文字的我,正確來說是喜歡我寫的文字,而不是寫文字的我,好像是這樣子沒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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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這點其實我之前就提過也有感覺了,某女友覺得創作的人都不太正常,對,這我不否認,但我卻也很難承認。

我很孤僻,甚至有雙重人格,但這孤僻是創作中孤癖,所以我創作時會暫時與外不聯繫,這應該不算專業什麼,而是習慣,就像不少人寫東西喜歡安靜這樣。

至於我的雙重人格則是為了和現實中區別,我不能因為寫篇難過悲傷的文章而連帶影響到生活週遭,所以把人格分門別類是有必要的,一值到我從事創作時間越來越長時,我越來越能體會,也能去控制和縮放。

如前所言,我真的不是一個及格的好男友。

很多事情也許她們認為很厲害,諸如才華,好比我寫歌詞、彈吉他、寫詩詞散文之類的,但我真的一點都不厲害,完全的。

我不是正規體系的產物,文學或音樂體系教育之下的,說穿了只是用直覺去搞東西,對,就是這樣而已。

到後來我已經很少去思考時間來從事創作了,不知道為啥我居然跳脫了沉澱這塊,變成了隨時隨地都能寫了這樣,這似乎是自我要求的結果,因為我不想去因為創作而放掉很多事情。

和我在一起的人必須能體諒我的創作,換個方向來說,這應該比打遊戲或小鋼珠來的好吧。

至於最後要說的,除了創作之外我能給妳我所有,這所有並非金錢物質,而是愛。

對了,就是愛啊。

我寫了很久的愛,很多的愛,但我對愛的本意了解可能只有皮毛,或甚至連毛都沾不上邊,但在這不甚了解之時,我想的只是,很多事情並不是很困難,只是你該去歸類成簡單一點。

而我求的並不多,只是有個人很簡單的陪我在午後散散步,或者晚上陪我吃吃飯(我會下廚),即使不是山珍海味,但至少心意絕對足夠了。

這很難嗎?我想難不難還是端看個人吧。

然後,感謝陪伴我的人,很抱歉我沒能給妳們好的;感謝傷害過我的人,因為如此我會更加茁壯。

以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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