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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天來回花上一小時通勤上課的時間,也都快三年了,雖然過程很累,然而世上卻存在一種叫做「習慣」的東西,然後這習慣就變的很習慣了,很多事情總是如此,過了若干時間,當你養成習慣後,剛開始以為的問題,也不是問題了。

     一週七天當中,至少會有五天通勤,這樣騎著野狼奔馳在馬路上,總有一種莫名的快感和失落,沒來由的快感起因於當你油門把手轉向接近七十公里左右時,耳邊嘶吼的風聲,會讓我忘掉很多,沉溺在自我的世界,我就是自我的神,只不過如果沒稍加留意,可能真的變成神……但另種莫名的失落卻來自我總是覺得後面少了些什麼,尤其是一天當中總免不了會看到不少閃光成雙成對的,然後我是一個人,這種孤寂的感覺就連野狼也想哭泣。

     我一直相信這世上還是會有那麼一個跟我彼此契合的人,我更相信這世上也會有跟我抱持著同樣想法的人,無奈的是人生難奈,我無法決定很多事情,當我在往學校的路上可以用時速七八十的速度奔馳,但在所謂的感情路上我卻無法決定該用多快的樣子,或許我該放慢點,好讓人能迎頭追趕;也或許我該更快點,好追上前面那人的腳步。

     當我瞭望著天空,就會想起到底有多少人在跟我看同樣的場景,在同樣的這片天空下,同樣跟我一樣看著的人,這世上一定有,只是我一直都沒遇到罷了,曾經我怨恨老天,為什麼老是讓我扮演旅人的角色,老天沒什麼回應,雲一樣的飄,風一樣的吹,而我一樣咒罵祂,然後又一天過去了。

      之後過了若干天後,我把那些咒罵的過程思緒稍微整理一下,就會變成一個故事,然後過了好幾年後回頭看看現在的自己,我想不管多了多久,我還是改變不了跟天空罵幹的習慣,可以的話我希望自己並不只是紀錄故事的人,而是成為別人故事的人,但這故事前提之下要有兩個人,這兩人一定是男女,因為男男沒搞頭,女女我沒想過。於是我就想像將來會遇到一個人,雖然在她之前我已經遇到很多人,但她們卻都只是活在我過去的故事,而我不是她們未來的開始。

      其實我已經不知道我在說啥小了,只是突然想出去走走,逛逛夜市,去見證故事、等待故事、紀錄故事、活在故事,還有成為別人的故事。先前遇到一個女生,她說,我是希望打開你的啦,這樣你才能打開我的,她是個很寂寞的人,好啦,我承認我也很寂寞,所以我等到她變成一個不寂寞的人時,之後等她影響我,然後我也不寂寞了,雖然是個沒什麼建設性和根據的想法,但很多事情就這樣給它簡單一點其實也很好,就像那個女生很愛拍照,我很喜歡她的照片,本來以為她是用什麼高超技術或頂級神機去拍照,最後我才想起,我好像本末倒置了,當看到喜歡的景象,隨手拿起相機按下快門拍下,不管別人認為那張照片如何,只要當下覺自己覺得,啊靠,這就是好照片時,那麼就是了。

    同片天空的角落,另頭烏雲密佈,另端晴空萬里,我拿著破爛的小相機,想拍點什麼給自己,但其實更想讓人看看這天有多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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