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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放這個小正妹沒啥用意,純粹認為她是象徵天真無邪這樣而已,可惜年幼如她,不知道世間險惡。>

我始終都認為,寫作是件很愉快的事情,當你把心裡想要的,想表達的化成文字,當然在這前提之前,你必須要定義,你寫的是甚麼。

你的意義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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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爽快的丟籃球,就是我的意義。>

我不想抹殺別人的創作,當然更不想別人來抹殺我的創作,所以我已經很多年沒參加所謂的「文學比賽」這種東西,對我而言,那不適合我,因為我覺得我的東西還上不了台面,但好處卻是,我可以在一個我設定的平台,我的部落格去闡述,甚至大放厥詞的說我想說的話,只要不是傷及他人之下,那已經不是愉快兩字可以形容的了。

在自我定義裡,我總覺得我是「不務正業」的人,寫小說寫到一半跑去寫歌,之後又跑回來寫小說,這樣兩頭跑之下雖然腦袋會很混亂,但我卻享受於此,活在文字之下對我來說是種愉悅感,但現在問題出現了,對於我寫的東西我並沒有去設定一個框架,就好比說我在臉書上給自己的頭銜是「自由文字創作者」,「自由詞曲創作者」,當有人看到這時多半會認為,我很厲害,但其實也還好,我是那種半路出家卻又學不專精的人,文字創作也是,所以我不懂什麼規矩,因為這是我的文字,我的歌曲創作可能也不懂什麼修詞學,因為這是我寫的歌。就算全天下只有我一個人知道我在寫什麼,那也是我的事情,所以我想說的是,他媽的干你屁事。

近期有人在批判我的文字或歌曲,當然對一個創作者而言,這是好的,有批判表示有人看,表示有人在意,但如果批判過頭,更甚言之無理,那只會讓人認為無理取鬧。那人大概是說,數週前我幫某單位寫的介紹文有錯別字,贅詞太多,之後隱喻我以「文字創作創作者」自居,這種錯誤有損「文字創作者」之名,對此我只有幾句話要吠,第一,當時我只花五分鐘就幫你們寫介紹文,而且我已經聲名,這種情況之下寫的東西不會是好的,事後你們要自己修改,他媽的誰知道你們猴急直接送出去,就算日後被人看笑話,不管是笑誰都跟我無關,即使日後歸咎到我身上,我依然可以理直氣壯的說,自己沒本事來找我寫,而我寫後又不進行「校稿」,連小學生算完數學都會「驗算」了,你堂堂一個成年人,這道理難道不懂?

再來是第二點,你說我贅詞太多,這就是我寫作方式,你若不爽看可以別收,大不了另請高明找一個不會寫「贅詞」的人來幫你們寫,事情不就解決了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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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下我用很委婉的語氣去解釋,其實也沒啥好說的,因為當下我又被指正,我太過自我,從文字或個性上都能感受到,基於這,我又有話要吠了,在我的自我頭銜上我設定的是「自由文字創作者」,而不是「文字創作者」,他媽的是看不懂這詞的意思嗎?在以自我為自由,不妨礙他人自由之下為自由,我在我文字下寫的很自由,我寫的一首詩沒有押韻,沒有平仄,這就是我的自由,你能怎樣?咬我嗎?還是告我?

我相信中華民國法律沒有一條規定,我這樣是犯哪條罪。同理,「自由詞曲創作者」也是我的自己冠上的頭銜,我是不懂什麼修詞學,不懂什麼編排,但這就是我的音樂,我一樣能寫出歌,能譜出曲,這就是我厲害的地方,又者再言述,認識我的都知道,我本來就是個很自我的人,我也認為我的個性跟文字都很自我,然後,這又怎樣?

文字如果不自我,對我來說就不是文字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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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初畢卡索的畫作也是種深度自我的展現,剛開始世人笑他不知道畫啥小,後來不是變成世界巨作嗎。很簡單的道理就是,這社會存在著主流和非主流,今天你的東西只有一個人肯定,九十九人否定,那麼你就是怪胎;明天你東西被九十九人肯定,只有一人否定,那麼否定的那人會被肯定的視為怪胎,就像周杰倫吧,當初出道雙節棍沒人知道他唱啥小,現在人家是亞洲天王,引領潮流,於是後人以他為榜,持續跟進,那他就變成掌握市場的主流。

之後再來談談文字,如果你的孩子某天突然想到一首他認為應該是「詩」的詩,之後你看到後大為光火,斥責他這首詩,一沒押韻,二沒對仗、三沒平仄之類的,當下小孩大受打擊,也許日後他寫出可以讓你滿意,或讓世人接受的詩,那麼我想,那東西也不是他的,因為他只是想出可以被人接受的文章,也就是說,他是為別人而寫。

倘若這小孩沒有自我意識,老在寫可以被人接受的文字,那字是死的,就算得再多獎都枉然,從我國小至今到大學,只要參加文學比賽幾乎都會得獎,這情況直到高中那年我突然想到,這樣很沒意義,因為校內所謂的文學比賽就是給你一個題目,然後你去寫,也就是說定一個框架給你活,寫的好,那你就得獎了,當我開始產生這念頭時,我那年就不爽參加了。

對,沒錯,我很自大,自大到我不爽寫這種自己看了都會搖頭的文章,假設今天題目是寫我的導師,偏偏你導師很白爛,你很賭爛他,可你為了得獎還是要寫的好像,你沒有那老師會死,他是你沙漠中綠洲一樣,所謂的昧著良心就是這樣,雖然我沒碰過,但我還是不想參加。

而後上大學,因為手癢,我又參加校內幾次文學比賽,內容跟我想的一樣,只要寫的很芭樂,把學校所有優點都加以放大再放大,你就得獎了。是的,於是我大學參加三次,得獎三次,可那當下的我,我認為不是我啊。

昨天一個正妹跟我說,她一直想跟我一樣,很會寫文章,其實我也很坦白的說,我只是比較會虎爛,差別只在於我的虎爛比較有藝術而已,例如我寫給她的一首歌,我對文言文沒有很瞭,對古文編排沒啥概念,但我卻寫出很有詩意的詞出來,但我認為這也還好,當你要寫東西,勢必要先看很多東西,因為你不吃東西,又怎能排放呢?

舉個例子來說,她說她很愛雨天,我也很喜歡雨天,於是當下我馬上想到傘,然後我開始去模擬情境,下雨會有水,有水就會有傘,然後傘會有人撐,但我想要有兩個人,這樣才有對立,還有有方位,方向,這樣更有感覺,然後我的「雨天」就出來了。

一人一邊,才能看清彼此的心裡面。

當我右手撐著傘左手放心上,更會感受到一個人的孤單,因為我右手要撐傘,左手則在等待另一半,等待願意跟我一起牽手欣賞,這雨天的夜晚。

我很喜歡這類的押韻文,短短的沒有把全部內容說死,可以給人很多空間,我認為這是最重要的。

每個人一定都會有所謂的「有感而發」,好比你看完某戲劇,某小說時,你會產生心得,當然並不是要扯到寫「心得報告」,而是以最簡單的方式去面對,如果說要認真歸類我寫的東西,那我想最適合的應該是散文吧。

只是以現階段對我來說,要想寫文字並不困難,難的在於你並不知道自己在寫什麼,很多人往往寫到一半就會產生「我再寫啥小?」這種念頭,於是就放棄寫不下去了。

還有最重要的就是醞釀吧,醞釀是種情緒實際化的表現,就如同演戲也要醞釀,如果只是背台詞,那只是演死戲。其實從我小學開始會虎爛以來,醞釀這個動作就不斷的在進行,對我來說這是身為一個「自由文字創作者」應該具備的,因為我的頭銜多了一個自由,所以我要怎想,怎作,都是我的自由。

要是不爽的,那也沒辦法了,畢竟每個人都有自由心證,不同的人會看到不同的東西,今天就算是坨狗屎,如果你要把它想成好的,那也是你家的事。

我會罵髒話,而且老是幹幹叫的,那也是我的事,至少我沒有人身攻擊或言語攻訐。

套句某漫畫的台詞,「這就是我的忍道」,對啦,就是這樣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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