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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想寫一封信,給一個我不知道的妳。

哪個是妳,我不知道,存在與否,並不是問題。

因為我知道妳會看到,所以決定寫封信給妳。

關於我是誰的這個疑惑,就好像我疑惑不知道那個是妳一樣,

說了很多,不一定會了解,如果妳了解,就請妳寫封信給我。

我用了兩百一十一個字,加上二十七個符號,以誠意來說,也許太為過,

就心意而言,絕對是足矣。

不用急著想了解,因為我會讓妳看見,

妳的問題決定我的回答,而我的回答,絕對能滿足妳的問題。

如果妳看見我,那請寫封信給我。

 

      這是之前我在BBS某版上PO的文章,為了尋找一個我不知道是否存在的人,當然對我來說,所PO的每篇文章都有其意義存在,所以當初我是抱持著那種,絕對會有人看到,而且絕對會有人寫信給我的信念去寫。

     果不其然,在三天之內,我收到五個人的來信,然後剛開始會有五個人因為上面的文章有興趣而寫信給我,過了幾天之後,剩下四個人,而這四個人是因為想知道我在等的人到底是誰,所以繼續寫信給我,之後又過了幾天,剩下三個人,因為我始終沒有公佈答案,所以這三個是想要知道我為什麼要寫這篇文章,而繼續寫信給我的人,最後又走了一個,剩下兩個人。這兩個人一樣是在等待,但是他們始終不明白,我最終的動機,然後到現在只剩下一個人。

      說不定到最後連那一個人都離開了。

      如果要說動機的話,也許太牽強,因為我並沒有什麼東西驅使著我絕對要po這篇文章,我只是和多數寫文章的人一樣,為了抒發感覺而已。

      但我還是要承認,我真的很希望因為這篇文章的誕生,而有些什麼去改變,我相信很多人知道到底我在說什麼,我更清楚,有更多人不知道我是要說什麼,不過那都不是重點,縱使寫者有心,看者未必有意;看者有心,寫者卻未必有意。

      有心也好,無意也好,因為我文章打上去是不變的事實,有好多人寫給我,也是不變的事實,到最後剩下一個人寫信給我,更是不變的事實。

      所以到頭來的事實,我因為心中少了一大塊,而且是遺失好久,到現在依然還沒找回來,所以才寫文章,算是邊寫邊等待,有可能就這樣一直寫到老死,又或者又個人出現,跟我說,「其實你不必等待,因為我ㄧ直都在」。

        到那時候,我想我還是會寫到老死,但不是一個人。

        或許那個人不會喜歡我寫的東西,又或許她不喜歡我寫東西,但我會跟她說,跟我在一起時,妳會了解的事情。

       「那就是妳永遠都會記得。」

        不管過了多少時候,我都會給她寫些什麼,哪天我死了,不在了,到那時候,我寫的過去,變成了記憶,而且是能讓她永遠記得的記億。

         就像是給她寫封信一樣。

        寄件人是打文章的這個我,收件人會是哪個妳呢?

        不用想知道我是誰,關於我的世界。如果妳想找我,那請多一點時間。我知道我看的見,即使我不知道妳是誰。我將過去放在昨天,把思念留給今年,當妳看見我的明天,我將為妳留駐,最美麗的這瞬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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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大灰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4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