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次感覺到什麼叫做舉足為艱,只是我現在的手,應該比腳更沉重千倍,甚至萬倍。
         我永遠記得很清楚,那年冬天,在我高一的聖誕節,即使我人在房間,身上穿著外套,但我還是覺得很冷,冷到心像是失去知覺一樣。
         螢幕上的幾個字還清楚閃爍著,其實我可以選擇不去看的,但我還是決定去看完它,至少對我來說,她已經記住我了。
      「對不起……」這是她最後給我的幾個字,三個中文,和一個符號,是她留給我的。
        然後沒有了……她又這樣消失在我的生命當中。
        那是我第一次感受到她,卻也是第一次感受到我失去她。
        我的朋友告訴我,這怪不得誰,要怪只能說是我時機不對,雖然這樣的說法有些牽強,但我卻找不到其他更好的理由去接受。
        是阿,怪不得誰,只能遷就這不該的聖誕節。
        那次之後,我便再也沒有遇見她,即使我想嘗試著我跟她之間緣分的可能性,可惜的是,幾乎於零。
        據說簽中樂透頭獎的機率是伍佰六十五萬分之一,雖然感覺是個很微小的數字,可至少還是個機率,所以就有機會,只是我和她,可能連幾分之幾的可能性都還不知道。
        高一的聖誕節,那年我十六歲,之後的又過了幾天,正當大家還在決定怎樣結束零四年最後一天,去迎接二零零五年時,我跑去離家一公里處的堤防發呆,那天晚 上想了什麼,做了什麼,我已經不記得了,唯一印象只有,心好像好像少了一個東西,但我卻說不上來是少了些什麼,就好像記憶拼圖一樣,我不知道我失去了哪一 塊,所以我不知道要怎樣去找回來。
        我在獨自沉默中去告別這世界,揮別零四年,卻也代表我失去了她,在這零五年之前。
        媽的,該死的十六歲。
        雖然我很清楚,從頭到尾我跟她之間都不算開始,我可以說我ㄧ廂情願,也可以說我自作多情,只是很多事情並不是我能控制,也不是我能預料的。
        我以為那次之後會讓我死心,或者想通什麼,卻沒想到那只是讓我更加沉淪而已。
        即使我清楚我的淪陷,但我卻不明白是為什麼。
        我很清楚我的淪陷是因為我喜歡她,但我卻不明白是為什麼而喜歡,當我無從思考時,我才知道,原來我已經愛上她。
        愛上的程度,更超越我生命。
        我不得不承認,她不止影響了我,也改變了我,如果說有個足以改變我生命的東西,在我過去十幾年的歲月裡,我想,也只有她而已。
        對我來說,也只有她而已。
        因為她,我開始狂命苦讀國文,只因為她經常參加學校的文學比賽,我以為這樣子就能多少拉近我跟她之間的距離;因為她,我加入了學校的田徑隊,只為了能讓她多看我ㄧ眼,我覺得對我來說,這就是我的所有了。
人生於此,夫復何求。
         雖然我總是追隨著她的背影尋找,不管當我跟她一起在台上接受頒獎時也好,或者聖誕節時我對她告白時也好,我從來不曾覺得,原來人與人之間的距離可以這樣遙 遠,即使我跟她只有幾公尺的距離,我始終在後面扮演著第二名的角色,因為對我來說,她永遠都是第一名的存在,這點是無庸置疑,也是我所信奉的。
        就像真理一樣,可以支持著我這幾年來的目標,就只有她而已。
       她阿,妳阿,為何總是如此遙遠。
        之後的高中那幾年,我跟她之間還是沒有任何交集,一直到了高三,在我透過層層關係之下終於弄到她的電話之後,這一切才有所改變,只是這改變之大,卻讓我覺得與她之間又更遠了。
        如果高三之前的距離是台北和高雄,我想在這之後,我跟她應該是台灣跟紐約了。
對,又是聖誕節,只是這次場景變了,並不是在電腦前,而是在她家,照理說我應該要高興才是,只是當時我想,我是真的笑不起來。
        在我印象中的記憶裡,聖誕節所代表的並不只有聖誕節的涵義而已,高一那年的聖誕,多了一個傷她的那個他,高三之後的聖誕,她身邊卻多了另外一個他,而不管是哪一個他,唯一可以確定的是,這兩個他都不是我。
       她生命中的那個「他」,永遠不會是我。
        在我還沒完全斷絕思念的二零零五年,我的手機多了一組號碼,九個代表她的數字,一直到現在,那號碼還存在我手機裡。我熟練的從手袋掏出來,下意識的撥出幾個號碼,前幾通的回應都只有語音信箱,直到天色越來越晚時,她才終於接通。
      「林亞馨嗎?」我說。
      「你是?」
      「還記得嗎?兩年前的聖誕節。」我試著用先前的過去來激起她的回憶。
      「想不到,你會打過來。」
      「說真的,我滿訝異的。」她接著說。
      「我也沒想到,我居然會打給妳。」
      「我也滿訝異的,說真的。」
      「妳在家嗎?」
      「恩。」
      「能借我幾分鐘嗎?」
      「恩?」
      「就在妳家樓下,只要幾分鐘就好,我保證。」
        之後過了十幾分後,她出現了,一個令我魂牽夢縈,牽掛數年的她,終於出現了。比起兩年前,現在的她感覺更加成熟了,以前的稚氣也不見了,更多取代的是,一種無法形容的韻味。
       她並沒有什麼驚訝的表情,對於我出現在她家這件事情,一切感覺就好像是這麼自然而然一樣的發生了。
      「最近好嗎?」我問。
      「還是老樣子吧。」
      在她看見我之後,下意識的做了一個觸碰她脖子項鍊的動作,感覺就好像刻意要讓我看到一樣。
      「現在是一個人嗎?」
      「……」即使她什麼都沒說,但我卻多少知道她想表達什麼。
      「現在的妳,好嗎?」我又問。
      「恩。」
      「是嗎,那就好。」
        我手中拿著兩年前失去主人的凱蒂貓轉交給她,之後便離開了。
        那次之後,我再也沒有在遇到她,正確來說應該是,我沒有再去找她,即使我後來知道她的住處,但我卻沒有任何立場,至少對我來說是這樣的,因為我的心中還存 在著某種芥蒂,是怎樣也無法消除的。直到現在,我的手機裡還存放著她的號碼,而這一放又是好幾年的時間,我曾經想過刪除這個念頭,只是從來沒有成功過,因 為即使刪掉了,我還是記得,在這期間,我從來沒有打過任何一通電話,一直到現在,也是如此。
        高中畢業後,她考上台北的學校,而我則在南部的大學,此後我跟她之間便不再有任何交集。
如果有人問我,為什麼不打電話,那我可以跟你說,因為我不知道要用什麼立場,或什麼心態去面對。
        很愚蠢是吧,對,就是這樣的愚蠢。
        只因為她值得,我為她去愚蠢一次,在這無悔的過去裡。
        至於和她之間,其實並不算開始,所以也沒有所謂的結束,我只能說,就這樣而已,我跟她之間,就只能這樣而已。
        一直到現在,我跟她之間的時間大概維持了六年,在我所謂的時光裡,她徹底的佔領我心中的角落六年,對我來說,那已經不光是單純的喜歡,或者愛可以去衡量的了。
        現在呢?還是朋友嗎?其實我並明白,也不清楚,因為決定權從來不在我。我只能說,在出發點上我就輸了,從我開始決定「暗戀」開始,我就徹底輸了。
        曾經有人說過,「暗戀」的愛,並不算是愛,即使暗地裡愛的死去活來,對方看到了又能如何?
        給你施捨的同情,還是更不成正比的回報?當我單方面付出時,就已經決定了這場過程的不公平了,也就是說,我輸的很徹底,輸掉了自己,以致於我無法擁有妳。
我並不會去想過,如果當時國中時可以多點勇氣的話,我可以怎樣,因為國中都過了,我高中也畢業了,到現在我都大學念好幾年了,所以這過去,就真的只能過去了。
        而曾經,我也只能當作曾經而已。
        對吧,曾經的我,還有曾經的妳。

全文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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