*三年來的日子,我總是在期待著什麼,在我又騎到同個路口時,卻沒想到,原來那是條死胡同。

 有很多事情,並不是誰說了就算,對於妳,至於我,或者說,我們。

 原來所謂緣分的盡頭,就是一條路上曾經走過的彼此,卻看不到妳我。

 但我始終看不透,也看不破,在妳眼中,所謂的我,到底是什麼。*

 

 

        這是個被問到讓我很想罵髒話的問題。

       「你為什麼會唸電機科?」我的朋友甲這麼說。

      「因為爽阿。」然後我會這樣回答。

       「你怎麼會想唸電機科?」我的親戚乙這麼問。

       「因為覺得出路不錯阿。」於是我也這麼說。

       「你真的喜歡電機科嗎?」我的鄰居丙又這麼問。

       「應該是吧。」這時候我的心裡有些愧疚了。

       「所以是興趣囉?」站在旁邊的鄰居丁插了一句話進來。

       「厄……對,是興趣。」這時候我必須要承認,我的心已經明顯動搖了。

       「真的是興趣嗎?」我內心跑出這樣的問題出來。

       「……」

       「你真的喜歡嗎?」又一個問題從內心衍生出來。

       「幹!」

        我看著手中的螺絲起子罵了髒話,因為我從來沒想過,為什麼我會在這裡,又為什麼我會拿著螺絲起子,為什麼我桌上放的是一大堆糾結的電線,又為什麼我的書包放的是電學課本。

       「因為你唸的是電機科。」一個聲音突然在耳邊迴繞著。

       「那為什麼我會唸電機科?」我又丟了一個問題給我。

       「因為你喜歡她阿。」

       「對阿,就是因為我喜歡她,所以才會唸離她最近的學校,不是嗎?」當我心裡閃過她的念頭時,這一切的問題便都迎刃而解了。

        對,這一切都是為了她。

        即使我現在左手拿著十字起子,右手握著尖嘴鉗,正在裝著該死的電筒,在裝的過程中,還要擔心一個不注意我人會變電死,然後隔天就會登上報紙了。 

       「某校電機科學生,疑似操作電筒不當,慘遭電死。」如果真是這樣,那我想她會看到。

       「那如果她沒有看報紙的習慣呢?」我又閃過一個問題。

       「那至少電視會報導吧。」

       「那她如果不喜歡看新聞呢?」

       「……」

        然後我沉默了,又繼續鎖我的螺絲。

        我經常這樣跟自己說話,不知道是從什麼時候開始,我的人格開始有了三個我。

        一 個是猶豫不決的我,這時候就會有個天使的我,和惡魔的我出來,為我指點迷津。天使的我是理性派的,而惡魔的我感性派的,不用說也知道,這兩個是全對立的, 也因為這樣,一個是天使,一個是惡魔,他們常常趁我不注意時,私下打架,對此我已經習慣了,因為這是該然,也是必然的。

        打了也好,因為必須要有人分出勝負,這樣我的問題才會得到解決。

        我知道我不喜歡電機科,因為我不喜歡鎖螺絲,更不喜歡綁電線,但只要想到她,這些問題我都可以欣然接受。

        對,只要有她。

        我們相處在同個鎮上,她念國立高中,我讀國立高職,就程度而言,我跟她還是差了一截,只因為當時的我學測分數少了一些,所以無法跨越所謂的該校高中門檻,因為這樣的門檻,注定了我跟她這三年之內,沒有交錯的機會。

        國中畢業以來,我唯一的印象,只有停留在聖誕節,在高一時,我跟她的第一次聖誕。

        我並不知道她喜歡的是什麼,我只知道女生應該都喜歡毛茸茸的玩偶,所以我去敗了一隻,連我本人都覺得很可愛的凱蒂貓,我想,她應該會很喜歡才是。

        只是,那年的凱蒂貓在平安夜時並沒有找到主人,我只能說,它的主人太孬種了。

        那是個充滿回憶和過去的聖誕節,在我高一聖誕第一次跟她告白時,當時我不知道她家,也沒有她手機,普便流行的是一種叫做即時通的東西,只要幾個帳號,幾個密碼,就能登上網路跟人聊天。

        在某個契機之下,我得到了她的帳號,但重點來了,我知道的是這幾年的那個她,而她陌生的,卻是這幾年她不知道的那個我,很可惜的,我失敗了。

        其實她對我也是滿有印象的,只是不曉得我是誰,但她至少知道國中那幾年,跟她上台無數次領獎的我,但即使如此,我還是失敗了。

        在兵法當中有一條是這麼說的,「知己知彼,百戰百勝」,說的是要戰勝對手之前,要先知道自己,還有清楚對方,當你一切都掌握到時,那麼你就可以提前預約勝利了。可惜的是,我看過很多書,唯讀這一條我沒學到,我也沒用到。

        我唯一的失敗,在於我並不了解她,即使我以為靠著看不見彼此的即時通,能夠多少讓我得到些勇氣,但很顯然的,這只是讓我更加難堪而已。

       「其實,我一直都很喜歡妳,從國中到現在,從沒變過。」雖然只有短短的幾個字,當時的我卻覺得,鍵盤好像無比沉重一樣,每敲一次,手就抖一下。

       「……」

       「這麼說,也許太多突然,但我還是要跟妳說,我是認真的。」

       「我分手了。」

       「!」

       「就在昨天晚上,他跟我分手了。」

        即使她沒有說很明白,但我卻很清楚,那個他,就是她曾經的他,可惜的是,我不是那個她。

       「……」我再次承認,鍵盤又更重了。

       「那些文章是你寫的嗎?」

       「?」

        當時正在流行一種叫做部落格的東西,可以讓使用者與有建立專屬網站的功能,比如打文章,或者照片之類的,藉以跟其他使用者作交流。而我,也是部落格的愛用者,只是我的文章,寫的都是關於她的事情。

        整篇滿滿,都是她的事情。

       「我從來不知道,原來有人這麼喜歡我。」她緩慢的打出這幾個字。

       「……」

       「你的文章很有感情,可惜的是,我無法給你任何感情。」

       「……」

        我的手無力了,無法在去敲動鍵盤,即使我覺得我還活著,但我卻有種死掉的感覺。

        就像心被貫穿一樣。

 

 

*我沒有任何感情,只有妳例外。*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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