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果有人問我,好班跟壞班的差別,那麼我會跟你說,在好班念書的人,就是好人,而在壞班唸書的,就是壞人。

        我們能說念台大的就是好學生,讀私校的就是壞學生嗎?這樣的說法也許很不公平,但在當時我的國中時代,就是這樣子。

        學 校裡面有個叫做「生教組長」的生物存在,之所以沒有用人來形容,是因為我覺得所謂的「人」應該要有人的樣子,而當時的生教組長,卻時常做出讓我覺得,不像 是人該有的舉動,在科學的定義裡,凡是會動的動物,我們都可以叫「生物」,而她在我的觀念裡,就是披著人皮卻不知道是什麼的生物。

        對,她是人,但我始終覺得,她不是正常人,有時候甚至讓我覺得她不是人。

        她跟我ㄧ樣,都有著很奇怪的興趣,比起我單調乏味的「壓馬路」,她則是有個奇怪的嗜好,叫做「巡堂」,還有「出巡」。

        我 記得我以前很討厭戴安全帽,因為覺得安全帽很醜,戴上去會影響觀感,而有損我的帥氣,再加上我很不喜歡頭髮被壓扁的感覺,即使當時只有幾公分長的小平頭, 但那幾公分,卻是我自豪的所有,一旦被蓋住,我的頭髮就會塌塌的,頭髮塌塌的,我心情就會不好,心情不好我就不想看書,不想看書的話功課就不會進步,在幾 年的循環之下,造成了身為國家未來主人翁的我競爭力低落,進而牽扯到國家的整體經濟競爭力,追根究底的結果,就是戴安全帽害的。

        不 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,學校規定騎腳踏車要戴安全帽,因為我是騎腳踏車上學,所以我就得遵循規範,只是在那年代的我,也有著相當特別的嗜好,叫做挑戰公權 力。當時的我們,心中總有股莫名的衝動,越是被限制的事情,我們越想去突破,這點不管在哪都一樣,而且隨著年代久遠變遷,都不會有所改變。

        從家裡到學校五分鐘的時間,我真正會戴安全帽的,只有進到校門口大約三十秒的那段而已,關於這樣的行為,和這樣的問題,沒有什麼好說的,就是爽。

        如果問我爽在哪裡,那我會跟妳說,勇於挑戰學校公權力的行為,讓我覺得很爽。

        說到生教組長特別的嗜好,「巡堂」是她每天都會做的事情,一天如果有八節,那麼她有九節都在做巡堂,多出了那ㄧ堂就是早上的自修,和下午的放學空堂。

        我 很不喜歡她在早自修巡堂,因為這樣會讓我ㄧ大早就看到她,一整天的開始,就在早上給破壞了。說真的,她的巡堂是出自本分,但我即使清楚,卻還是無法接受, 尤其是我總是 三兩 頭就受到她的「照顧」。而說到她的「出巡」,就讓我不得不佩服她的眼睛,為此我給她取了一個外號,叫做「鷹眼」。

        她 很喜歡騎著她的機車在學校附近巡邏,找尋有無獵物下手,而像我這種沒戴安全帽的,理所當然就是她狩獵的對象。當她要抓你時,即使隔著一條大馬路,或者隔著 一條街,對她來說根本是毫無差別,只因為她可以直接透視到你的學號,然後拿起她的小筆記本迅速寫下,從她看到目標,到取出筆記,之後寫下來,這當中的過程 時間,不會超越十秒鐘,而當她記完之後,這並不算是結束,而是另個開始,隔天你就看到你的名字被列在公佈欄上。

        我們把名字稱為一次,而這個「次」的單位,就是你被她抓到的次數,關於這個,還有集點數的,凡是集滿五次,那麼你的「次」就會被抹掉,變成一支警告,之後以此類推,集滿三支警告,可以兌換一支小過,而集滿三支小過,就能換到一支大過。

        重點是,沒有分天數,而是採次數的,也就是說,如果你早上被抓到,下午隨小又被抓到,那麼你今天就兩次了。

        只是關於這個制度,顯然對我班上是不痛不癢,剛開始會覺得很羞恥,而到後來居然變成一種流行,之後每天早上班上在問的就是,你昨天幾支了之類的話題。而被記越多的人,在班上的地位似乎就越德高望重,雖然我很不想承認,但在當時班上的價值觀就是這麼扭曲。

        會造就這樣的結果,只因為該死的九年一貫義務教育,即使被記滿三大過,也不會被退學,對,這個國家病了,因為教育沒導正的關係,因而造就如今的社會。

        記得當時我被她抓到的次數,好像是超越我手指的數目了。只是到後來,我還是沒被記,對此我到現在還是覺得很神奇。

        而在她眼中,會做這種事情的,也只有她眼中所謂的壞班,就是前三班之後的班級。很可惜的,現實就是這樣,即使我很想跟她說,前三班也有像我們這樣的傢伙,只是她沒看到而已,但一想到我班上的情形,那種立場就很難啟齒。

        就好像你人在阿富汗的特種部隊,即使你什麼武器都沒拿,但你一旦靠近美軍還是會被做掉,只因為人家會把你跟海珊跟賓拉登扯在一起。

        對,事情就是這樣莫名奇妙,但唯一可以確定的是,不管我被抓到幾次,或者被記幾支過,都無法動搖她在我心中的地位。

        我想做給她看,我想讓她多一眼來看看,即使是身處所謂壞班的我,還是能證明的。

        天下烏鴉並不是一般黑的,雖然說我沒有很白,至少我可以為了她,三年不懈的狂念國文,還讓我差點愛上徐志摩這個傢伙。

        說真的,我不得不承認,他寫的「在別康橋」,真的是他媽的有夠好看。

 

 

*愛上徐志摩需要的時間,喜歡妳只要一個思念。*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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