記得我深刻的一個字,就是「人」,那是在我國小時,第一個會寫,而且最清楚的字。
       我的國小老師告訴我,要寫的一手好字,才能學會做一個好人,所以先學會寫「人」開始。
       那是個很簡單的字,只有兩撇而已,但我花了二十幾年,卻未必能把它學好。
       我只知道寫字而已,所以不會去思考很多,對於那個年紀的我來說,不用去想為什麼,只要做就對了。
        有些事情看似簡單,卻越是困難,即使是現在,我也沒把握能把這簡單的「人」寫好,更別說能不能做好。
        這個「人」,不好寫,更不好做。
        就算是現在的我。

        我國中的英文老師說,不知道我在想什麼,她無法理解為什麼我國中三年來英文只有一次及格,因為我不知道要說什麼,所以我選擇沉默。
       我的父母告訴我,越來越不懂我想做什麼,他們無法料想我是個怎樣的人,即使我被他們從小毛頭拉拔到現在。我不明白他們想知道的是什麼,所以我還是選擇沉默。
       我的前女友問我,她牽著我的手時,感覺總是落了個空,她無法體會作為她男友的我,內心所想的是什麼。因為這樣,沒多久我跟她分手。
        我ㄧ直以為,人是獨立性的,當你作為一個人,就沒必要去滿足誰眼中的那個人,只要活出你以為的人就夠了。
        這是,我以為的世界,一個只有我看的到,並且足以容忍我的世界。
        這是個很高傲的態度,高大且自傲,並不是他們容不下我,而是我容不下他們。我只能夠,用這樣的理由去詮釋自己。至今為止沒有人了解我的原因。
          這是「人」,所難為的,卻也是不可為卻又不可不為的。
          很難解釋吧。
          對於我這個人,我其實,也很難去解釋。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大灰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6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