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葛瑞(Gray),目前是攝影師跟影音工作者, 歡迎來走走看看。

目前分類:聽我說 (321)

瀏覽方式: 標題列表 簡短摘要
  • Mar 10 Wed 2010 08:13
  • 欠安

      認識我的人都知道,我是個很少感冒的人,但卻很少人知道我感冒時會變成兩種人,一種是發生就快死掉的人,另者則是不用多久就馬上復原的人。

      三月八日下午,我的體溫竄升到三十八度多,幾近突破三十九度大關,當天下午便請假回家,我家距離學校有二十五公里遠,那時候感覺卻有兩百五十公里的距離,甚至更長,平常只要三十幾分的時間,我卻足足騎了五十幾分。

      我有一種快要死掉的感覺,我的野狼似乎也回應到我的想法,引擎始終摧不太起來,之後回去挨了一針,又吃了一包藥,後來的情形就開始昏睡,從八號晚上睡到九號早上,彷彿把一輩子的睡眠都用掉,RUBY說我是太累的關係,MOMO則要我多睡一點,我才發覺到,原來我的睡眠時間真的很短,扣除掉上課,打工,還有打文章,我平均睡眠差不多只有4-5小時,這習慣好像從以前開始了,一直到當兵後出來,還是一樣持續,這幾天一口氣睡了這麼多,那感覺只能說,爽。

       果真像MOMO說的一樣,一睡起來容光煥發阿~皮膚真的變的很好,比我敷面膜的效用更不錯。

       每當我陷入這種快要死掉的狀況時,我都會想起很多事情,想到以前,想到過去,還有想到很多人,我常常會想,我會不會就這樣死去?我死後會不會有人為我哭泣呢?

大灰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7) 人氣()

     對於手機,我有很深的依賴,即使已經過了二十二歲,這點還是一樣。

     我時常會看著口袋中的手機,雖然是個很平凡的動作,但我卻很在意,我會在意有沒有人會打過來,有誰會傳簡訊給我,不知道為什麼,我對於手機的存在很敏感。

     手機對我來說就像是生命一樣的東西,甚至可以是超越生命。

      二十二歲之後辦了支新號碼,當然這號碼沒有幾個人知道,除了特定朋友群之外,那之後我ㄧ口刪掉了通訊錄一百多筆的資料,我並不會有什麼感覺,因為這一百多筆的人,有些甚至就這樣躺在手機裡好幾年,而我也忘了誰是誰的號碼,我想刪了也好,就當是個新的開始。

      扣除掉手機,我每天一定要帶的就是相機和筆記本以及ipod,還有一本書,最近則又多了我的白色小筆電,只要找個安靜的地方,還有一杯水,可以的話就這樣待上一整天也沒關係,對我來說那就是全部了,我可以把所有時間耗上這上面,只要沒有人打擾我的話。

大灰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5) 人氣()

  • Feb 17 Wed 2010 15:02
  • 感情

 

1210588536_97f08e46a1.jpg 

感情對我來說到底是什麼,又重不重要,這幾天有人這麼的問我。

總是習慣思考很久才回答的我,這次卻回應很快速,幾乎下意識就決定了這樣的答案。

「對我而言,那是跟生命同等的東西。」我說。

大灰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9) 人氣()

      從以前我就知道這社會病了,但我卻不知道病的如此嚴重,如果不是親身經歷過,我想我無法有如此深刻的感觸,真他媽的感觸。

      這要說起先前我工作時看到的一個事件,一個二十出頭的年輕人,染著一頭金髮,開著一台白色轎車,在行經市場時跟一個騎著小50的婦人擦撞,先不論是誰對誰錯,但當他們兩人擦撞時,這個白色轎車的駕駛作了一件不是人幹的事情,雖然說衝撞力道沒很強,但還是讓這名婦人跌坐在地方,之後這個駕駛下車做的事情不是觀看婦人的傷勢,而是看他的車子有沒有被刮到,對,就是他媽的這麼該死。

      還沒遇到之前我不知道有人會做出這樣的行為,直到遇過後才真正感受到原來這真的是人會做的行為。

      這社會可憐的人很多,可惡的人更多,這個可惡至極的駕駛不會是第一個,更不會是最後一個;而被撞倒在地方的阿桑,她更不是第一個,也不是最後一個。

       記得幾年前我看到一個騎著腳踏車載滿紙箱要去販賣的老伯,滿滿整車比他還重的紙箱說不定只能賺個幾百塊,或者更少,但他還是賣命的往前騎,後來他在我面前被一輛轎車撞過去,人就這樣躺在地上,紙箱也散了一地,這時候阿伯的動作不是觀看自己的傷勢,而是去撿掉落滿地的紙箱,至於肇事的駕駛卻揚長而去。

大灰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1) 人氣()

      在進入正題之前,首先感謝各位的幫忙,對於之前我朋友參加的攝影比賽,承蒙各位的大力支持,比賽已於1月26日落幕,而我朋友也順利拿下第一名,在此替他跟各位道謝。

      然後就是要介紹給大家認識的,首先是神人PY ,相信之前看過他參賽照片的人,應該對這傢伙不陌生,至於攝影功力當然不在我話下,從我PO他照片之後,有很多人紛紛詢問我,這到底是如何辦的,是怎樣拍的,關於這問題,我無法回答,因為這不是我的擅長,就連我看到他拍出來的照片時,也是讓我說,幹,這是怎樣拍的。

      所以我把他的網站放上來,歡迎大家去亂他,有問題,可以丟給他,沒問題的,還是可以丟給他,如他本人說的,歡迎大家來跟他討教。

      這是他的即時通:rocn01

      個人網站請點我 

大灰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0) 人氣()

 

IMG_4626.jpg 

前幾天去見一個老朋友,才半年沒看到,她就變了不少,不只是外型,還有內在,以及感覺。

以前的她對我來說,只是女孩,現在的她對我而言,卻是女人,這中間的變化只有幾年,而這幾年的時間,卻徹底改變了一個人。

她跟我ㄧ樣都是南部長大的孩子,認識至今也快六年了,自從高中畢業後她便隻身到北部唸書,如她說的,台北是個讓人容易改變的地方,也是個讓女孩變成女人的地方。

大灰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1) 人氣()

  • Jan 27 Wed 2010 13:53
  • 愜意

IMG_4671.jpg 

在自己寫的場景中出現,是種感覺很奇怪的事情,從本來是故事操刀者的我,變成處在自己設定的地方中。

高雄大立的誠品店,跟台北的不太一樣,雖然不大,但那感覺就是不一樣,每到一個地方,就會有人群,而每個人群,就有一段故事,對我來說,書局就是這樣的一個地方,特別是誠品。

IMG_4693.jpg IMG_4666.jpg

背著我的小Y(木吉他),一種不由人的熟悉感就浮上心頭,可惜的是店內不能彈,不然可能在店內造成一股騷動(笑)

大灰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2) 人氣()

1920548799.jpg 

     這不是合成照片,而是一個叫做PY的傢伙拍的,這個傢伙是朋友,也是目前我認識的人當中,讓我最想罵髒話的人。

      幹,為什麼照片可以拍成這樣,每次當我看到他照片時,我總是會這樣說,因為對我來說,那已經不僅僅是照片了,而是到達另種境界,如果用神來形容,可能太為過,說人又太淺,所以我都叫他神人。

      他目標是當攝影師,而在我看來,再也沒有什麼職業更適合他了,對,他就是出生要來攝影的,我可以這樣說,是因為從他照片中,讓我體會到很多的感動,現在的攝影師很多,他只是其中一個,但是能讓我感動的攝影師,就只有他,透過一張張的照片,可以看出他想說什麼,能讓人知道什麼,還有最重要的,故事性。

     我經常因為一張照片而停留許久,對我來說,他就是有這樣的力量。

大灰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1) 人氣()

  • Jan 16 Sat 2010 15:37
  • 動機

     IMG_2542

     每次放假時,我都有很深的感覺,或者該說感觸比較適合。

     記得在我很小時,最期待的就是放假,尤其是暑假,可以一放就是兩個月,那感覺只能說爽而已,而在那之前朋友間總是會相約放假要去哪,或有什麼計劃之類的。

    在國外出差的朋友跟我說,她很羨慕我可以放假,也因為她這句話,勾起了我很深的感觸。

     「我還有幾次可以像這樣放假?」我的心中突然丟了這一個問題出來,就像本來中規中矩的直球打擊對決,突然竄出一個變化球一樣。

大灰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5) 人氣()

  • Jan 12 Tue 2010 08:39
  • 殘念

3619957242_398692753e_o.jpg 

 我不知道該何去何從

 因為我找不到哪個是我

 我不寫愛情不看愛情

 我不逃愛情不碰愛情

大灰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2) 人氣()

  • Jan 04 Mon 2010 09:08
  • 歸零

3700869187_b7a67908fc_b.jpg 

      可以的話,我希望自己能夠一直保有這種初衷,不管到什麼時候都一樣。

      人生這條路,我也走了二十幾年,如果人的長壽是甲子年六十歲,那我想,我已經走超過了三分之了。

      越往前走,有時感覺越往後,就像人家說的,越活越回去,可惜的是,我的身體並沒有,我知道我正在變化,也正在掙扎,下一步該往哪?

      把自己歸零,把過去歸零,說的很簡單,用打的更簡單,只要像這樣敲個鍵盤就可以了,但要做,卻很困難。

大灰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9) 人氣()

    說好的大度山望高寮飛了,本來預計要在望高寮安靜的結束2009年,然後在安靜的迎接2010年。

    可我錯了,因為計畫始終趕不上變化,變化總是破壞我的計畫,所以我又跑去跨年晚會,跟一堆人擠來擠去的,以現場人數粗估,這一堆至少破萬人。

  IMG_4150.jpg

      所以我不喜歡擠來擠去阿,而且這種晚會少不了的,一定會有閃光,當時溫度不到20度,有閃光可以抱來抱去,沒閃光的我只能被擠來擠去,哀~今日人閃我,什麼時候換我閃人呢?

      我可以選擇不去離我最近的台中晚會跨年,而跑去望高寮,但是體力並不允許我這樣做,光是從南部上來台中就花了三個多小時,如果用數字來表示,這三小時就讓我的體力消耗70%,也許我可以想說,還有30%可以拿來用,但我又錯了,因為從我民宿到望高寮還得花上三十分鐘,這當中還得加上來回,還有山路迂迴,即使勇猛如我,這種狀態之下,我可能會騎不回來,就算我的體力允許好了,但我的肝可能會罵我幹。

大灰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5) 人氣()

     每年的這個時候總是要寫點什麼來應景一下,這一寫就是好幾年的時間,到現在變成,如果不寫的話,彷彿失去了過節氣氛。

     原則上今年跟往年沒什麼改變,除了今年的我比去年更老之外,好像沒什麼差別了。

     總是會有很多人問我,關於聖誕節要怎麼過?

     通常男生的話,我ㄧ定會說:「跟妹妹過阿。」

       女生的話,我則會回答:「當然是跟妳過阿。」

大灰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1) 人氣()

     IMG_5982

      這是個我從小被問到大的問題,而我想,這也是個我會被問到老死的問題。

      在我念完幼稚園,我能做的,就是念小學,而這小學一念就是六年,這六年期間,我參加了大大小小的畫畫比賽,因為這樣,我拿了一堆獎狀,當時總是會有人問我:「你將來想做什麼」?

      而我總是會說:「我將來要當畫家,因為我很喜歡畫畫。」

      在我長達六年的國小生命裡,畫畫就是我的一切,也是我的所有,我沒有想過我能做什麼,更沒想過,除了這之外,我還做什麼。很多人是這樣看的,包含我自己,對於我所謂的畫家夢,只是這個夢,在我國中時,就醒過來了。

大灰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3) 人氣()

       這是我ㄧ直都很想做的事情,在我覺得我寫很多東西,寫到我覺得,我可以時,我認為是時候了,才可以做的。
       以前的我不能寫小說,認真來說是,我無法寫小說,即使用簡單的話去形容,把你想寫的寫下來,並去紀錄,就像回憶似的,那麼就是你的小說了。
       我是這樣認為的,一直以來都是,到現在也是,從我以前的散文到詩詞,而後的詩,寫越多,感覺越重,慾望也越來越深,野心也越來越大,我不知道這是好事,還是壞事,當我寫完曾經的曾經時,我就想通了一些事情,我想要的小說,並不只是部小說,而是部能夠影響別人甚至改變自己的小說,當我覺得我已經有那種程度時,我想,我就已經成功了,在這條我走來的路上。
       到現在,對我來說,小說還是很難,尤其一個不小心投入太多自己,就會忘了自己時,我就會想起一句話,把過去的回憶拿出來寫,是件很危險的事情。
       某些作家所以為的,寫作最困難的在於詩詞的造化和運用,就拿古代詩人的詩詞來講,短短的幾行字,幾段句,就能讓你充分了解他在想什麼,他想跟你說什麼,我想,這就是詩詞比寫小說難的原因,只是對我來說,兩者都很難。

大灰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       與其用短篇小說形容,不如說是篇記述過去的文章。
       這是我第一次寫文章用如此快的速度去完成,即使字數只有一萬五千多個字,如果是平常的我,可能要花十天以上,而這次,從我思考攥稿,到鍵盤完成,前後不到一週的時間,如果不加上修改的話。
       我很忌諱寫過去,卻又很喜歡去寫過去,尤其當我寫到某個段落時,就會想起,原來那時候的我是這個樣子。有趣的是,那年的我,卻不會想到,若干年後的我,居然會用這樣的方法去回憶過去,對於人生,這應該就是樂趣所在了。
       我從來不知道,原來我會走上田徑這條路,而且一練就是七年,即使後來我跟她之間,處於一種不算開始的過程之下結束,但這七年間日子,我卻很滿足,每當我想到,當時所懷抱的理想和動機時,這都讓我覺得,練田徑是件很快樂的事情。
      對於我和她之間,認真說起來,應該也算的上是齣拖棚的戲,因為這一拖就是好幾年,只是主角從來不是她,而是一場我一個人的獨角戲。

大灰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

        第一次感覺到什麼叫做舉足為艱,只是我現在的手,應該比腳更沉重千倍,甚至萬倍。
         我永遠記得很清楚,那年冬天,在我高一的聖誕節,即使我人在房間,身上穿著外套,但我還是覺得很冷,冷到心像是失去知覺一樣。
         螢幕上的幾個字還清楚閃爍著,其實我可以選擇不去看的,但我還是決定去看完它,至少對我來說,她已經記住我了。
      「對不起……」這是她最後給我的幾個字,三個中文,和一個符號,是她留給我的。
        然後沒有了……她又這樣消失在我的生命當中。

大灰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

*三年來的日子,我總是在期待著什麼,在我又騎到同個路口時,卻沒想到,原來那是條死胡同。

 有很多事情,並不是誰說了就算,對於妳,至於我,或者說,我們。

 原來所謂緣分的盡頭,就是一條路上曾經走過的彼此,卻看不到妳我。

 但我始終看不透,也看不破,在妳眼中,所謂的我,到底是什麼。*

 

大灰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        三年來唯一支持我的,就是她的存在,在我放蕩不羈的那年頭裡。

        待 在一個聞名全校的班級,那樣的感覺並不好受,在短短的三年之內,換了兩個老師,我想這應該不是普通班級能做到的,在當時,「七」對我來說,並不是個好數 字,雖然人家在打小鋼珠時,最希望的就是可以轉個七出來,但那時的我,卻很想跟「七」脫離關係,只因為我待在全年級的最後一個,七班。

        班上的情形用叛逆來形容,應該是不為過,反而讓我覺得太淺了。只要是你能想到的,所謂的壞學生會幹的事情,他們都做過了,而一般的壞學生所想不到的事,他們也做過了。即使是在同個班級裡,但我用的是「他們」,而不是「我們」,因為這樣做能讓我覺得,我跟他們是不同世界的。

大灰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

        如果有人問我,好班跟壞班的差別,那麼我會跟你說,在好班念書的人,就是好人,而在壞班唸書的,就是壞人。

        我們能說念台大的就是好學生,讀私校的就是壞學生嗎?這樣的說法也許很不公平,但在當時我的國中時代,就是這樣子。

        學 校裡面有個叫做「生教組長」的生物存在,之所以沒有用人來形容,是因為我覺得所謂的「人」應該要有人的樣子,而當時的生教組長,卻時常做出讓我覺得,不像 是人該有的舉動,在科學的定義裡,凡是會動的動物,我們都可以叫「生物」,而她在我的觀念裡,就是披著人皮卻不知道是什麼的生物。

        對,她是人,但我始終覺得,她不是正常人,有時候甚至讓我覺得她不是人。

        她跟我ㄧ樣,都有著很奇怪的興趣,比起我單調乏味的「壓馬路」,她則是有個奇怪的嗜好,叫做「巡堂」,還有「出巡」。

大灰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