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葛瑞(Gray),目前是攝影師跟影音工作者, 歡迎來走走看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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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月思念

我拍下那片葉,在三月的春天裡思念,

如果思念飄絮能飛,該飛多高才好被看見?

曾有一度我忘了時間,迷網在思念的三月春天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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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Mar 13 Wed 2013 09:46
  • 老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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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啊,二十五了。

我按照慣例打開筆電,叫出文字檔,在這之前我會倒一杯熱茶在我的桌上左上角,之後點亮檯燈,喬好座位之後,整理一下腦袋,開始進行一件事情,而這事情通常一做就會好幾小時,時間大多在半夜,這是我的創作生活,也是我用來記錄生命的方式,每敲出一個字,我都覺得,我又幫未來的自己多儲存一點記憶了。

因為記性不好,時常忘東忘西的,更甚害怕哪天也許我會被人遺忘,或者被自我遺忘,於是趁著還可以時,多給自己和這世界留下點什麼,這是我的初衷,基於紀錄生命的創作。

我相信人在年齡增長時總會有檢視過去的習慣,就好比你走在沙灘上,走了若干距離之後,你突然發現,沒想到我居然走這麼長時間了,而沙灘上留下的腳印代表你的痕跡,即使會隨風化而消逝,可在你心裡烙下的,卻怎麼也揮不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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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們總說我是最了解你的,但事實上相反,在別人眼裡熟悉你的我,其實是最陌生的。

我寫了好幾十萬字的小說來模擬出你的樣子,用好多首歌來演繹你的姿態,更甚至用數分鐘的短片來詮釋我以為的你,可我了解你嗎?答案是否定的。

即使我接觸了你好幾年的時間,每當我寫出一個人們眼中所謂的你時,人們總說,是啊,原來這就是他的愛情,可我能寫出別人以為的,卻描不出我認為的。

我始終忘不了你帶給我的喜怒哀樂,更忘不了你存在且見證了我的所有,那些應該的和不應該的,那些遺憾的,和被遺憾的,這人生的堆疊裡,你扮演著重要角色。

曾有人跟我說一個心理測驗,如果在一座森林裡必須選擇當一頭動物,我會選擇什麼?

馬、虎、牛、豬、羊。

我是選羊的那個,照理來說應該是最接近你的人,但我卻發覺,原來我是離你最遠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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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了二十多個年頭,從小到大我總是被要求著,我該怎樣、可以怎樣,或者不能怎樣。

在這樣的要求之下似乎有跡可循,也就是所謂的規則,也可以說是規矩和規範。

但這樣的學習之下,卻沒有人教你怎麼愛,或者怎樣被愛,更甚至你不明白什麼是愛。

我國中開始練體育,教練說只要照他方法,就能獲勝,只要你付出相對的努力,就能得到相對的回報。

「比賽是很公平的。」教練這麼跟我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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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二點半的台北街頭,我穿越分隔島緩慢的走到對面路上,我忘了從何時開始,喜歡這樣靜謐緩慢的感覺。看著一座城市從早到晚,空盪到熱鬧,又從熱鬧到空盪,每天不斷上演著這些故事,就像有個導演事先安排似的,而我是旁觀者,因為我只能是旁觀者,卻從來都不是演活故事裡的那個人。

   我總是想著在這些週而復始的不斷故事的循環,進步便捷的現代裡,會不會出現一種遺忘的藥,把好的留下,壞的忘掉,就像七龍珠裡的龍珠許願一樣。曾有個女孩說,我總是想太多,對此我總覺得,是她想太少。

   所以她離開了,因為她真的想的太少,所以沒想到有一天她會離開,而是想多的事情當中,卻唯獨也沒想到她的離去。有時我總想到那段時間堆疊的記憶,就像一甕老酒,只是這味道暫時不在,也不再了。

   而我在等待,等待有個人能延續這記憶的香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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跟往年一樣,這時候要來發一篇文章當作新開始,說好跨年不出門的我,後來還是折服在煙火了。

如圖是劍湖山的煙火,因為有點風向,如果不說,真的看不出來是劍湖山,咳嗯,果然好的風向會帶你拍天堂,壞的風向會讓你幹不完

最後,用很簡短的,新年快樂啊,新的一年要開始了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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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週日二十三號我以聖誕裝姿態出席家鄉的全國馬拉松賽,從我兩年前離開體育不再當運動員後,這是我首度的大型活動賽事,和以前不同的是,這次是以樂趣參加,沒有任何時間壓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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適逢聖誕節前夕,我買了一套聖誕裝備賽,也事先準備了一塊版子,正如我朋友說的,這會引起轟動,而為了符合舉牌文字的精神,我選擇了倒退跑方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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創作其實是一件無法富有的事情,我指的是實質生活上,對我們創作者而言,一開始的本意是以興趣方面去經營(這以前曾提過),
因為我們很清楚,要把興趣變成職業,其實是有難度,就算能轉職業好了,也很難大富大貴,在這世界即使有實力,也需要運氣,也就是所謂
的要人也要神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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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零一二的一月,我獨自一人旅行,在一個叫做台北的城市流浪,流浪其實只是想找回一個自己,或者能找回一點自己,所以旅行的動作成了一種必然。

    我流浪了三天,也被雨淋了三天,三天下來走了不少地方,也找了不少朋友,離開台北前我買了一條,也是三天旅程下的唯一紀念,一只銀色的戒指,表面刻有love四個字,陪我購買的朋友問我是不是要送給女朋友的,我只是搖頭沒說什麼。

   LOVE的意義,我希望找到一個我愛的人,同樣也愛我的人。」在我離開台北之後,我搭著中午的統聯客運,撥了一通電話跟朋友說。

    那只戒指被我串成一條項鍊,當作送給自己的提前生日禮物,而我始終記得我的生日願望,我希望我愛的人,同樣也是愛我的人,這願望很難,對我來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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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得是今年暑假左右的事情,一個正妹朋友離開台灣出發到越南,
人生有大半時間都在世界飛來飛去的她,現在居然飛到越南,我沒有說
越南不好,只是一個小女生獨自到異鄉的感覺,我其實不太能想像。
她說,她希望在每個國家都待上兩年,不斷的不停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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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  本文謹獻給A片,還有存在於我過去的朋友們。

 

打這篇文章時我正在聽偉大的音樂家莫札特的「鱒魚」,自從好多年前我開始認為我應該修身養性時,只要寫文章我都會點上YouTube的輕音樂來聽,最近很常聽的則是理查‧克萊徳門的鋼琴演奏,我總覺得寫文章時應該要有點音樂來陪襯,就好像看電影一定要配爆米花,吃魯味一定要配啤酒這樣。

嗯,有點離題了。

下午到一間位於鎮上頗具規模的書局逛書時,赫然發覺原本開在書局旁邊的文具育樂用品店居然關了,這是一間很奇怪的店,雖然掛著一行文具很長的店名,但說穿了就是賣A片的店,我其實不知道它到底是什麼時候開的,又是為什麼可以開,以及居然可以開在這樣一家充滿文藝氣息的書局旁,總之這間店的存在完全就是個神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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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Oct 23 Tue 2012 15:48
  • 時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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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忘了到底什麼時候開始,我房間居然多了很多顯示時間的工具,在時間充斥之下總會讓我顯的很戰戰兢兢,而我總喜歡不時去看一下時間,這樣的習慣持續很多年了,而也因為這樣的習慣讓我對時間有很深的概念,可即使如此,我大學上課時卻還是老遲到。

    如果以大學一週五天上課來說,我總會有一兩天遲到,即使我每次遲到時都跟自己說,明天一定要準時,可這個明天卻不在,也不再,因為我已經畢業了。出社會之後這觀念是有稍微改善,可我每天依然很匆趕的出門,也總想著似乎還有什麼沒帶,就像某年環島我總提醒著一定要多帶幾件內褲,結果我只帶兩件,而另外一件穿在我身上,所幸那時天氣很好,晚上洗完天亮就乾了。

    記得以前上課時我總希望時間可以走快一點,尤其是國中上英文課時,當時的我很討厭那個英文老師,因為我總是坐在最前面,而她每次上課總會口沫橫飛,這點讓我非常賭爛,我甚至想著應該從家裡帶來保鮮膜把課本包起來,或者我該在頭上撐把小傘才對,可這事情她總不知道,因為我都沒說,最近則聽說她已經退休了,可我想她可能還是不知道吧。

    嗯,我扯遠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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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人心兩字很好打,彈指間就能表現,但事實上的人心,即使你用盡一輩子時間都未必能了解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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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近一直很常跟人說「好久不見」,我也常被人說「好久不見」,至於這個好久到底多久,老實說我忘了去算,也其實不好算,一直當我開始重視到底有多久時,我才發覺到,我好像該返程,回到一個地方去了。因為我在外面流浪太久,也夠久了。

上個月回到高中母校亂晃,樣子沒什麼改變,只是倍感陌生,在這曾經熟悉的地方,看到穿著水藍色制服的學生時,我從隱約從他們身上看到我以前的影子,而我又開始想,高中時期的我到底在想什麼,也許高中的我不會想到多年後的我會反思吧,結論是真的忘了,我忘了我當時想做卻沒有做,以及想做卻不能做的事情。

我熟悉的走到一間職員室,大多數老師都換了,就在我要走時,一個老師認出我來,就連我都還沒來得及反應時,那種感覺就好像又回到高中時代那樣,然後他泡了一壺茶,就像闊別許久的老友一樣談著。

 「五年不見了啊。」老師倒了一杯茶給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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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依照慣例的每年九月都會寫篇文章,寫的對象是自己還有曾經的過去。隨著年紀增長,體悟到的事情也不同,感覺也不同,但唯一不變的,就是「改變」。

    不變的定律就是「改變」,這句話是一個朋友跟我說的,算了算時間起碼也超過五年有了,而這話我聽在耳裡,也放在心裡,然後好多年過去了,這話始終影響著我很多,也很久。

    寫作的時間越來越長,我總說是為了了解自己,了解愛情而去寫,可事實證明,我卻越久越無法了解,然後成了一個無止盡的圈,為了想了解而寫,卻越寫越不了解,就像某任女友說的,她總說在我筆下的愛情總是奢望美好,但實際的我卻是充滿遺憾,而就在我還沒能真正了解她這話的用意時,她就離開了。

   如果凡事都能預料的話,我想一切真的會簡單許多,如此一來當甲遇到乙時,如果甲能知道乙會是跟他在一起,可最後還是會離開的人,那我想甲一定不會選擇乙,但太難了,就算當下知道好了,還是又選擇了,就像我朋友好了,一個很漂亮的女生,但她的男友卻是個有劈腿紀錄的男人,當全世界都知道這男人是隻畜生時,女生卻還是執迷不悟,誠如她所說的,「因為愛上了,所以勢必得承擔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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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在十年前那個A片還不普及的國中年代,只要一本PLAYBOY雜誌就能讓大家視為神物般的膜拜,但其實那樣的神物比起我喜歡的女孩,照樣墮落凡塵。


      我把回憶跟記憶分成兩個截然不同的感覺,因為回憶是回憶起過去的片段,至於記憶則是發生在過去的片段,差別只在於前者是拿出來回味,後者則是放在一個地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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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Sep 09 Sun 2012 21:36
  • 7-11

 

認識附近7-11的時間大概是這幾年的事情,但真正知道它的存在卻是這幾天。

有好段日子我一直循著相同的模式做事情,每天早上七點固定買份報紙,然後逛了下書櫃,偶爾會拿起雜誌看看,這樣的時間通常不會花超過我五分鐘,然而這樣的模式每天都在重覆著,毫無間斷。

    算了下時間應該兩三年有了,如果真要算的話應該是一兩年才對,這當中還得扣掉一年當兵的時間,有時候我會想起當兵的那段日子,可這過去總是殘忍的,每當想起時就會忍不住想罵個髒話。

    如果說每天逛7-11是種習慣的養成,這養成需要一兩年的時間,那我罵髒話可能也是種養成的習慣,從我踏入部隊,走進成功嶺時,第一天我就有罵不完的髒話,即使已經退伍了,這習慣還是沒停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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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Aug 26 Sun 2012 22:42
  • 驕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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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一年前夏天,我遇到了一個女孩,後來這女孩成了我寫作的其中一個動力,對當時的我來說那是我唯一可以靠近她的方法,對於前段班的她,還有後段班的我。如果沒有因為寫作而上台獲獎,我想我始終都碰不到她,在後來寫的小說「回憶好嗎?」一開始說的就是她故事,在那個十一年前剛踏入國中的我,其實根本不知道戀愛的感覺,只是一個單純的衝動,想做一點能讓她看到我的舉動而已。

後來我將此歸類,在寫作生涯至今,她扮演了其中很重要的角色,大概是二分之一的份量,而另外的二分之一則來自母親。

這是2歲  

對我來說母親一直是我的驕傲,有太多時候我都想著,如果不是她的影響,或許沒有今日的我,不論是寫作或者運動生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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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些天陸續跑了幾個地方,也找了幾個人,活著至今雖然認識了不少人,但老實說也錯過了不少人。

我總跟自己說有空時要怎樣,才來怎樣,但當我有空時,卻已經好久了,於是好多個日子就這麼過去了。

算了下時間應該也超過三年有了,而現在這個朋友人在嘉義辦個人影像創作展,我總認為,能做為她的朋友,我深感榮幸,即使認識這些年來我們只見過兩次面,但每次見面卻帶給我很多衝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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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於能夠在小巷中找到一種新奇的感動,遠勝過一切感覺,特別是一條你走了N次,N的次數習慣到你閉上眼睛都能走,忽然有一天你在這習慣的N次當中發覺一個新天地時。

「哇靠,居然有這地方。」我的朋友如此說道。

下午撇開一切行程訂定了三個男人的聚會,難得且愜意的,特別是在我畢業後還能這樣背著相機和朋友相會,即使只是一個別人覺得不怎麼樣的地方,對我們來說卻有如發現新大陸的喜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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